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20727]-2028号
预算金额74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吉林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分队建设项目二期合同备案

信息时间: 2022-10-28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JL-JZ2022102800014GKXMHT1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 2022-10-06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20727]-2028号

吉林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指挥中心需求的吉林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分队建设项目二期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SJLDL20220802034GKXM1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评定 北京北汽森防汽车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服务内容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

数量

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1

小型水车(供水车)

品牌:森防牌 型号:BSF5081GGSB6

1、具备车辆常规配置和资质,整车符合国家工信部要求; 2、底盘采用4×4驱动越野载货汽车底盘(二类);车身尺寸车长:5995,车宽:2165、车高:2525;轴距3360; 3、柴油国VI发动机,发动机排量2.780L,6挡手动变速箱;最大扭矩360 N·m,额定功率110;双门2座标准驾驶室;最高车速110km/h; 4、罐体容积3.56立方米(罐体内外采用电泳防腐);车辆水泵采用中低压车用消防泵,最大吸深6m,水泵供水有效输水距离5000m,水泵扬程100m,消防水炮射程55米(360度旋转),手持水枪射程40米; 5、主副前下防护、动力转向、鼓式气压制动、冲压焊接整体桥壳、前后钢板弹簧、手动翻转驾驶室、适用于野外复杂路面越野AT胎(含备胎),规格9.5R17.5 14PR越野AT胎(含备胎);可调方向盘、空调、ABS、车载无线服务控制器(T-BOX)、遥控中控锁、电动玻璃升降器、远程电子油门、水温转速表、后拖车钩、配有多功能消防水泡、专用消防泵罐体钢板厚度4mm,内设有横向纵向防波板、水泵室内配置燃油加热器、配备夹心取力器、过滤器、水带、水枪、水泵、吸水管、车辆前部装置电动绞盘; 6、整车颜色为森林防火统一制式颜色:橘红色;顶部配长条式森林消防警灯,具备喊话功能,连接U盘自动播放语音功能,两侧粘贴森林防火标识;车体两侧均配备储物箱内安装森林防火机具专用特殊固定装置。

30

249200

7476000

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2. 合同价格:7,476,000.00元,¥: 柒佰肆拾柒万陆仟元整。

3. 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90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交货/服务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 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7.合同补充条款:无。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需方:吉林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指挥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北京北汽森防汽车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