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双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41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28-87765239
中标公司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双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41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22层1号 3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成都市双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工作范围为双流区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覆盖范围,双流区行政区面积约为467平方公里,涉及法定控规面积约32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为213平方公里。 一、评估服务原则(实质性要求) 1.系统核查原则。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点基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要求,全面评估控规对上述内容的传导性。 2.问题导向原则。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公园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提升空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21〕3号)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详细规划法定作用,找准空间治理问题短板,明确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的方向,切实提高控规的实施性。 3.因地制宜原则。对标《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和“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优化调整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升控规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控规适应性。 二、评估服务要点(实质性要求) 1.传导性评估 (1)控规编制情况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 ①分析已编控规与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关系,识别与城镇开发边界不一致的控规范围。将控规单元分为符合城镇开发边界、部分超出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未覆盖三种类型。 ②控规单元边界与总规控制单元的空间关系评估。评估控规单元与总规控制单元的边界不一致情况,将控规单元分为一致、不一致两种类型。 (2)评估总体规划的传导落实情况 通过指标核算、空间叠合、对比分析等方法,评估控规对市级及4 区(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内容的传导落实情况。若评估内容有不一致情况,需梳理原因、找出差异图斑并提出解决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 ①总规结构性内容的传导落实情况。核实控规对总规确定的功能结构、中心体系、规划分区等的落实情况。 ②总规土地利用的传导落实情况。核实控规对总规确定的规划土地利用等的落实情况,识别差异图斑。 ③总规控制单元管控指标的传导落实情况。按照总规控制单元范围整合控规数据,核实控规对总规确定的总规控制单元管控指标的传导落实情况,包括中学用地、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图书展览用地、体育场馆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其他绿地、道路线密度、道路面密度、市级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数量、规模底线要求等。 ④总规控制线的传导落实情况。核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地质灾害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重大资源管控线以及城区“四线”在控规中的传导落实情况。 ⑤总规重大项目的传导落实情况。核实控规对总规确定的重大项目的传导落实情况。 (3)评估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情况 根据专项评估对象和重点内容,将有控规落实需要的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按自然资源、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历史文化保护4类进行分类评估。若评估内容有不一致情况,需梳理原因、找出差异图斑并提出解决措施。 2.实施性评估 基于现状用地数据,从路网建设、土地使用等方面评估现状实施情况与控规的符合程度及问题,并结合评估结论对下一步控规优化调整提出建议。评估内容包括: (1)路网建设。将控规道路与现状道路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路网布局、走向等的差异及未按控规实施的原因。 (2)土地使用情况。将控规用地与现状用地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用地布局、功能属性等的差异及未按控规实施的原因。 3.适应性评估 对标区(市)县在落实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三个做优做强”及重点片区规划、产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未来公园社区、TOD 综合开发、城市有机更新等方面开展适应性评估,分析现有控规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优化方向。评估内容包括: (1)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在控规中的传导落实情况及开展的相关特色工作; (2)评估 2018 年以后(含 2018 年)新编、修编控规对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落实情况; (3)详细评估“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总规确定的城市中心与重要城市节点等重点地区。 三、规划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 1.送审成果:汇报演示文件采用ppt或pdf格式; 2.正式成果:包括图文合并本,根据需要采用doc、jpg、ppt或pdf格式,电子成果1份。 3.成果要求: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1个月完成送审成果,送审成果经相关审查通过并收到相关会议纪要(意见)修改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签订合同后,因采购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磋商文件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其中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 3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涛、王文娜、李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备案编号:51011623210200004559[2023]01045;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3.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5239、87766602转88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西路一段163号
联系方式: 028-85812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 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成都市双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采购项目磋商文件(809134736).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