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康养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项目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晨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晓侠0314-80800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康养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项目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康养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度假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度假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洪汤寺村环境提升:对现有破损道路拆除并重新铺设混凝土路面1407.4平方米,重新设置河坝挡墙282.7m, 绿化面积692平方米。2、洪汤寺宾馆建设停车场1855平方米,停车位共37个;新建挡墙约 77米;地下机房1座,建筑面积307.8 m2。停车场温泉配水机房新建。种植绿化面积501.34 m2。3、河道上下游共建设5道跌水堰。跌水堰1、3、4、5采用毛石砌筑,鱼鳞坝形式。跌水堰2采用千层石砌筑。4、山脚民居建设4层挡土墙;在适当位置设置休闲空间及联通台阶,重新铺设沥青道路2819.38平方米;铺设黑色碎石路面;拆除原挡土墙;整理围墙、护栏并根据地形设置灯具。布置太阳能路灯21盏等。5、稻田与周边、稻田内根据地形设置挡墙;并在农田上铺设木栈道;景观平5个,布置景观小品10个。根据稻田竖向设置相关灯具及浇灌设施。6、温泉公园对面建设挑台1座,挑台面积260平方米,挑高6米;细石混凝土嵌卵石路;新建挡墙,挡墙上栏杆。7、温泉公园,占地面积2107平方米。利用温泉尾水,打造手汤区、足汤区、温泉雨等内容,并设置温泉科普、骑行驿站等设施。地上一层建筑,功能为室外公厕,地下一层,功能为尾水机房。建筑面积820.84平方米。增加南侧公园室外亮化工程,南侧公园卫生间新建。8、公园南侧建设停车场,占地面积9680.4 m2,可停机动车180辆,客车7辆。门卫岗亭2座,标识2 个。种植绿化、满(散)铺砂卵石护岸;镀锌格栅板园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砾石路面;砾石停车场。毛石挡墙。9、本项目于洪汤寺隧道口至大草坪村方向彩虹路,长度2.4公里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亮化,道路两侧新建8m 高路灯111套。
  2.2招标范围:2.2.1标段化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2.2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乡汤河村洪汤寺。 2.2.3计划工期:69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2.2.4质量标准:合格 2.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8:302024-10-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晨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和顺御园 电子邮箱:cg8085318@163.com 联系人:薛晓侠 电话:0314-808002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801969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度假村

招标代理机构: 丰宁满族自治县晨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洪汤寺温泉度假村 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和顺嘉园17-2-803室
邮编:

068350

邮编: 068350
联系人:

于河群

联系人: 薛晓侠
电话:

0314-8086657

电话: 0314-80800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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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972397418@qq.com

电子邮件: 3902627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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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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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017041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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