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910318000069 | 项目名称 | 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910318000069006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施工招标 |
通州湾示范区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重新招标、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年产120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 已由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0?。鉴于目前混凝土行业市场行情急剧恶化,市场需求大幅萎缩,投资方将对原有投资方案进行研究优化。本项目为了便于施工一体化,实行一次招标,分批次实施。其中第一批次:新建4层搅拌楼,储料仓、砂石备料库、中间过道局部2层,门卫1层,车棚1层等;第二批次:新建3层综合楼。2.1.3项目投资额:约5600万元;2.1.4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第一批次:搅拌楼、料仓必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具备设备安装的条件;2024年6月30日具备试生产条件。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7月31日。第二批次:综合楼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第一批次:新建4层搅拌楼,储料仓、砂石备料库、中间过道局部2层,门卫1层,车棚1层等;第二批次:新建3层综合楼。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特别提醒: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须经过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归集)。②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少的为准]。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满足要求的面积数据的,须另外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含附页的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须为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③上述三项资料中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三项材料均载明项目负责人,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本项目拟投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如不能在诚信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3.4资格审查其他必要合格条件: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3.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3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3 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海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62952929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联系人:朱仲英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3年 11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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