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拆除后的可处置废旧资产(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金额
218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wz20200104
预算金额218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拆除后的可处置废旧资产(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2020-04-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09WZ2020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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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拆除后的可处置废旧资产(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1,88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04-2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钢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风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装载机等一批废旧资产。 2、标的存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萨如拉嘎查,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勘验(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经理 15104793522 。 3、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100万元(壹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在进行标的搬运、现场清理等工作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厂区内道路,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受让方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清运完毕后现场验收,最终以转让方验收为准,如未到达转让方验收标准,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标准进行再次施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如受让方拒绝执行,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拆除履约保证金中兑付。 6、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为赔付或垫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 7、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清运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 9、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须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10、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受让方必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现场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在实施搬运、清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搬运、清理,不得分包、转包。 13、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4、《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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