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关于增补2024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三批)高新区参与企业的通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增补2024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第三批)的通知》,现就成都高新区增补2024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ꎮ对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家电销售商户增补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家电销售业务且具备线下实体家电销售卖场的限额以上已入库或准入库企业。
三、活动商户工作任务
1.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参加活动的家电商品在卖场展示时,应明确标注“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要主动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3.要建立销售台账,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台家电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电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4.要为消费者提供大件家电上门回收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旧电器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家电上门回收能力,能够进行空调等安装类家电的拆除作业。
(二)销售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三)交易信息填写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理解不准确、填写不准确等情况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自行承担。
(四)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自觉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
(五)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
(六)销售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商务部门有权终止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申报材料及流程
符合增补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请于2024年9月6日12:00前向将以下资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邮箱:cdgxq_gjhzj@163.com)
1、《XX企业参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诺书》(见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件)
2、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等网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4、近一个月(2024年7月或8月)增值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5、线下门店照片(提供门头照、门店全景、销售产品等不少于5张,加盖公章)
6、(第三批增补)销售企业信息表(报送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
联系人:王老师 028-86026551
附件:1. XX企业参加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诺书
2. 附件2.第三批增补销售企业信息表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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