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邵阳市城区国庆摆花造型绿雕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乙方:沭阳同轩工艺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乙方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19年邵阳市城区国庆摆花造型绿雕制作安装工程
2、项目内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城南公园、西苑公园、南互通、魏源广场、行政中心等地制作安装绿雕。
3、要求外观整洁美观、比例协调、安装后结构扎实。按通用标准合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494000元(肆拾玖万肆仟元整);包括产品制作、包装、运费、安装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完成日期: 2019 年9月20日。
地点:按甲方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安装
3.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产品制作中期支付合同款的30%做为进度款;产品制作完成,甲方确认效果满意发货前,再付合同款的40%进度款;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承担本合同内容和义务:
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期限及乙方支付申请支付款项,因甲方付款不及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指导甲方在活动开始前掌握设施常规的保养维护及注意事项。
3.摆放期间该批设施非人为损坏,严重脱色、散架、部件脱落,乙方应及时维修,由此对甲方所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如因人为破坏造成的绿雕损坏,乙方仍有维修义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现场安装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应配备适量人员配合乙方安装。乙方施工期间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保证乙方安装施工期间的电、路等相关实施畅通,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安装期间乙方人员食宿自负。
四、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迟延交付设施,未能在2019年9月20日前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条件,尾款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3013908362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集支行
乙方公司账户:3213220121010000006710
乙方账户名:沭阳同轩工艺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