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ZB2022-028(招标文件编号:GZZB2022-028)
二、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51号西岭综合商业小区A幢5楼501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军、黄文宁、吴丽、何猛雄、陆小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乌坡镇
联系方式:吕先生 13876107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
联系方式:梁女士 0898-6522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0898-65226351
5.技术响应情况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
所有用户需求规范和功能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报价人不投标,投标人必
须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并报政
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GZZB2022-028
偏离情况说
序号原用户需求规范明
投标人规范描述
名称主要条款描述(+/-/=)
(一)项目名称:食堂委托(一)我公司投标项目名称为
偏离情
序号
原用户需求规范主要条款描况说明
名称投标人规范描述
福
偏离情况
7
原用户需求规范主要条款描说明
投标人规范描述
偏离情
序原用户需求规范主要条款描况说明
名称投标人规范描述
号
偏离情
原用户需求规范主要条款描况说明
名称投标人规范描述
偏离情
原用户需求规范主要条款描况说明
名称投标人规范描述
2按照采购项目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请在“表”中列出所投详细情况
4是否偏离用符号“+、=、一”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投标、负偏离,必须逐次
对应投标。评委评标时不能只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投标,而应
认真查阅“采购需求”内容以及相关的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ZB2022-028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GUOZHENG
政
3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目录2022年08月采购代理: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4.1数量:招1家;4.采购需求: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详见用户需求书)3.预算金额:0元(资格招标)2.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1.招标编号:GZZB2022-028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4.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择优选定有资质的1家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学校的食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加盖公章];3.2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3.10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回执(或银行电子回执)证明并加盖公章]。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不需提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7投标人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递交文件时间:2022年08月31日09点40分至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投标文件递交:4.售价:500元/份。3.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各潜在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各潜在供应商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GZZBGL@163.com,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需提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潜在供应商联系13379841812梁工确认报名成功之后,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于各潜在供应商。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1.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1.时间:2022年0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标: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1.本项目招标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名称: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吕先生13876107003地址: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名称: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
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898-65226351项目联系人:梁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梁女士0898-65226351
1.5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釆购人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1.4中标人:经过釆购确定的提供合同服务的投标单位。1.3投标人:已从釆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釆购代理机构: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1.1釆购人: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1、综合说明
2.4如为信息系统釆购项目,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釆购项目外,为釆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釆购项目的其他釆购活动。2.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釆购活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投标人1.6本项目依据相关法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项目服务的投标人。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发岀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岀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招标无效。
3.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釆购人及釆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承担。3、费用2.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投标方不得参与公开招标活动。2.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2.5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二、招标文件5.2本招标文件由釆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未对釆购代理机构提岀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1本次釆购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4、法律适用
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第三章釆购需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函6.1招标文件由下列部分以及在釆购过程中发岀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6、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或要求澄清的,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日前通知釆购代理机构,釆购代理机构将以澄清或书面形式在收到询问或澄清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同时釆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获取了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对釆购代理机构提岀书面意见,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投标人对釆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岀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釆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釆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7、招标文件的询问或澄清6.2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无效招标,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釆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条款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三、投标文件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釆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有关信息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8.2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代理机构和釆购人确认。逾期不回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更正公告。8.1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补遗、澄清及变更,补遗、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将有关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釆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岀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8、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
10.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10、投标文件的组成9.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9.3除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9.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釆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中英文有歧义时,以中文表达的含义为准,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招标处理。
11.5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11.4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审专家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11.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釆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报价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11、投标文件编制
12.2.1递交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12.2招标保证金可釆用下列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2.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必要条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12、投标保证金11.7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格式进行标贴。11.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岀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投标保证金凭证: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上用途需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或“(项目编号)保证金”用于确认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备注字数有限制,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可用后四位数字代替)。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路支行银行账号:46050100463600000767开户名称: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12.2.3保证金账户:12.2.2递交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划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按保证金账户)。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釆购代理机构发岀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12.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釆购人签订了釆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12.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4若投标人不按第12.1、12.2和12.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投标货币(6)向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与釆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釆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中标人不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14.3釆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若釆用分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对应分包的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14.2若釆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14.1本项目的釆购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4、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15.2在特殊情况下,釆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六十个日历天内,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5、投标有效期14.5投标人不能恶意报价,评审专家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釆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額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预付款比例调整为0%。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按服务期限完成项目,则釆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14.4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釆购预算的,必须征得釆购人同意追加预算,否则,釆购人有权拒绝预中标人,而递选下一个顺位排序人。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4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且内容应完整,如未按要求或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招标。16.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増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16.2投标文件正本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对应签字处签字或在对应的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还需逐页盖章及盖骑缝章,副本可以釆用经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复印,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招标。16.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上请标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有分包请注明包号,并密封在“唱标信封”中)。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招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方式固定胶装,不得釆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2)分包号(如有的话);(1)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17.2密封专用袋(箱)上须按釆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密封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密封专用袋(箱)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公章)。
18.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釆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地点。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4投标文件未按第16、17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釆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3)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的报价一览表;
19.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釆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招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釆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18.2若釆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釆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0.3开标时,釆购代理机构、公证员(如有)或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20.2投标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岀席。未派委托代理人或不能证明其委托代理人身份的,釆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20.1釆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釆购人代表、釆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釆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0、开标五、开标及评审19.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21.2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釆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予以回避。21.1评审专家小组由釆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釆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派釆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该评审专家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侯选投标人。21、评审专家小组20.5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20.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釆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2.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1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4评审专家小组在评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22.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2.2评审专家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并根据《资格审查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2评审专家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岀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釆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岀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23.1在评审期间,评审专家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委托代理人和技术人员按评审专家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23、投标文件的澄清22.4.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釆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釆购人或者釆购人委托招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投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釆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24.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4.1评审专家小组分别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评审原则23.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23.3投标人不按评审专家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5.3在评审期间,釆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25.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5、评审过程保密24.4评审专家小组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的保证。24.3非单一产品釆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釆购需求中载明的核心产品的情况,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4.2和24.3规定处理。
26.4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小组而获得评审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招标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评审专家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6.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26.1评审专家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方法推荐岀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釆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审专家小组岀现评审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釆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釆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26、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六、确定中标候选人、签约和质疑投诉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7.4投标人提岀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7.3投标人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岀针对同一釆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岀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7.1投标人如认为釆购文件、釆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提岀质疑。27、质疑的接受和处理、投诉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岀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2中标后,釆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岀中标通知书。28.1评审结束后确中标候选人,中标公告在法定媒体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27.7釆购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或投标人对釆购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时,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投诉。27.6釆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岀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7.5未按要求填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30、政策功能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釆购人同意,成交投标人不得釆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釆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釆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釆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釆购人和釆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9、签订合同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5.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30.5报价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30.4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绿色产品的,均为绿色产品的,其评审价二报价*(1-4%);超过一半产品为绿色产品的,其评审价二报价*(1-3%);个别产品为绿色产品的,其评审价二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0.3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报价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二报价*(1-1%);报价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0.2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报价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二报价*(1-2%);报价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0.1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釆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釆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釆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政府釆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30.5.2具体评审价说明: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1、其他规定七、其他30.6.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才能享受政策性优惠。30.6.3报价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报价人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评审价二报价*(1-2%)。1)报价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评审价=报价*(1-10%);
31.4.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釆购的,应当向釆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理联合体各方负责项目的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釆购人签订釆购合同,就釆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釆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4.1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招标详见招标邀请函,若允许联合体招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釆购。以联合体参与招标的,在投标文件编制时,除招标通知书第一章中要求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1.4联合体31.3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投标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等同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签名同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签名。31.2根据《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31.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二)项目地址: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一)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一、招标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将食堂委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采购需求3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釆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四、经营管理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照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与学校(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三、经营方式本项目服务期:3年。二、委托管理食堂经营期限(三)项目规模:在校用餐人数约为400-600人,分别引进一家餐饮企业进行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学校属全日制完全中学的在校学生,包含走读生和住宿生。在校期间,由学校食堂每天提供营养可口、卫生、热乎的营养饭菜。进一步改善学生伙食状况。1.供餐方式(一)供餐要求五、管理要求2.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学校有权对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的卫生状况、食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随时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餐饮管理企业应当履行食堂服务职能,充分认识学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各包确定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学校履约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企业违约、食物中毒救治等。1.保证金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饮[2015]46号)文件要求,特制订以下企业准入要求。(二)企业准入要求食堂应购买新鲜的食材,并制定合理的食谱,供学生食用,从食物加工完成到学生食用。2.食物加工及采购
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食堂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消毒、回收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保证饭菜质量和食品安全;营养午餐要严格按照营养食谱,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制度,每样菜应明确成份、重量及价格,并要求公示。食堂其他餐次的饭菜要坚持微利经营,管理成本公开化,严格控制利润幅度,确保所有学生“吃得上,吃得安全,吃得好更要吃得放心”。4.食堂管理食堂从业人员要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要求,工作中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有关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培训和1次健康检查。3.人员培训餐饮管理企业在其经营的学校食堂管理人数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食堂从业人员数应按照比例配备,从业人员年龄不得高于50岁,聘用人员工资由餐饮管理企业支付;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对教育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主管部门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深理解。技术人员:配备的厨师和点心师。2.从业人员
4.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3.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2.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协议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学校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餐饮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协议并由学校解除相关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退出,并由餐饮企业承担在校经营期间的亏损:(三)企业退出机制
投标人须对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内容全部响应,本项目不接受有偏离的情况,如有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六、重要提醒:8.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7.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6.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5.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未经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二、资格及符合性审査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值分配的规定,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总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1、评审方法釆用综合评分法。一、评审方法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岀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招标。3、无效招标的认定2、评审专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三、技术、商务评审4、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釆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评审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情况,由招标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釆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评审专家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附表:技术、商务权值分配2、技术、商务评分:评审专家小组就投标人对技术、商务投标表中各项要求的投标程度等因素进行打分(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因素及其所占权值详见附表);1、评审专家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编号:GZZB2022-028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编号:GZZB2022-028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项目编号:GZZB2022-028评分细则表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
采购服务合同(仅供参考)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合作方式:1、合同期限及经营内容: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将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食堂的餐饮经营权委托给乙方,用于在校师生饮食服务与保障,不得经营本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以外的品种。二、经营内容:一、经营位置:屯昌县乌坡镇乌坡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以下合同。
6、乙方需由法人或委派代表担任管理责任人,成立管理团队,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经营管理事宜,并设立专职食品安全员和核算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应设立的岗位、人员等;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并交甲方备案。5、乙方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学校食堂内饮食经营和服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价格稳定。4、甲方对饭菜价格具有完全决定权。实行限价经营,严格按照食堂饭菜内控标准执行。3、乙方在校经营期间进行的改造项目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乙方对食堂的改造等应保持当时状况无偿归属甲方所有。2、甲方提供水、电、气、空调等基础设施和设备等,双方签字交接后由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后如数交回。合同期内上述设施、设备及用品的维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1、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无任何纠纷,甲方在合同终止且乙方离场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万元整。经营期间,如出违法或违反合同情况,甲方有权没收并可自主支配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8、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教职工就餐费用及其他就餐保障费用结算,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甲方方可与乙方结算。7、乙方按照《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做好食堂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就餐需求和饮食安全。
6、甲方严格要求乙方遵守以下要求,如有违反,甲方严厉处理或终止合同。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利润进行核算和控制,对超出甲方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行为,不予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理。3、甲方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保证资料提供和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办理或未如期办理,可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提供经营场所及场所内已有的设施、设备、水、电、气等。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养、维修甲方设备和设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使用不当、维修和保养不及时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原价赔偿。1、甲方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及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并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集中采购、加工流程、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饭菜价格、服务水平、生产安全等全部经营活动的履约情况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严格落实4D食品安全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加强食堂保卫工作,防止故意破坏和投毒事故。(5)在食堂内外进行装饰、标识、宣传由乙方统一安排、布局,但需征得甲方同意。(4)不得利用学校饮食加工资源提供对校外送餐服务。(3)服从甲方管理、处罚和处理决定,态度积极、端正。(2)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经营服务,未经甲方允许,严禁使用其它结算方式。(1)遵守甲方价格管理制度,明码标价,不超范围经营,不私自调价,保质保量。
1、乙方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用工安全及乙方全部经营活动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项及其它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和违约处罚。7、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管理、经营、服务、安全等进行考核。若考核不达标或被调查对象的整体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罚,并责令整改,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8)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要不断健全、完善食堂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同时做到管理、维护到位,每学年对油烟管道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7)经营中要确保食品加工区域布局合理、流程规范,具备应有的加工条件,且不得擅自改变食品加工功能间的规划布局。
7、乙方必须保养、维护、使用好甲方及乙方自购的设施、设备、用品等(含装修改造项目),不得移出食堂;合同终止时如数、完好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丢失应原价赔偿。6、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安排食堂经营品种及布局。5、乙方对所经营食堂有经营权、管理权和用工自主权。4、乙方按《劳动合同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经营期间发生经济、民事纠纷等及刑事案件的,乙方应积极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加强用工管理,做好员工培训,规范员工行为,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管理;同时建立员工档案,交甲方备案,主动接受甲方对用工的监督。3、乙方在经营中应落实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加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2、乙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及要求,确保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和饮食供应,提高服务质量。
13、乙方应承担食堂经营管理产生的所有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经营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不得随意收取、扣留拖欠员工工资。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租,如有违反,甲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1、乙方对所聘员工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采购、储存、加工、出售环节等的规范管理;做好食品留样、餐具消毒,严格采购索证制度,完善各项记录;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9、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的品种、价格、质量、重量经营,确保价格稳定和伙食稳定;乙方经营新品种,须报甲方审核定价后方可经营。8、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水、电、气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和食堂功能间布局;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完善食堂设施、设备。
七、合同履行18、乙方需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经甲方督促仍不按时交纳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进行处罚。17、乙方需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经营安全有序进行。16、上级部门对甲方进行检查时,若因乙方管理的食堂不符合检查标准而受到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执行的,甲方可使用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做相应处理。15、合同到期,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起五日内完成与甲方的交接。不按约定执行的,乙方的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14、乙方的开业、停伙时间由甲方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经营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如乙方私自停业50%以上窗口,甲方将视其为自行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2、合同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责任。(2)因甲方上级部门对经营场所变更和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双方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第七项规定的情况除外),除按约定归甲方所有的外,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日期将其自己购置的设施、设备及用品等全部搬离的(超出指定日期10天后),视为乙方不需要的物品,所留下的所有物品归甲方处理全权处理,与乙方无关。八、其它事项(5)乙方私自以学校的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可能或已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4)因价格、质量、服务等原因造成师生意见大,影响学校稳定的或与就餐者发生严重事件的。(3)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达不到要求,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甲方:(盖章)(本页无正文,为《采购服务合同》的签字页)6、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5、招标文件及乙方投件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由法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五份,中文书写。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8层802房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国政招标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银行户名:
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注:“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投标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1.投标承诺函综合评分表各项页码索引表初步评审表各项页码索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