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0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0500173
预算金额10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工0523-8666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6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0500173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条件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9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6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26 09:00
开标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 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4】19号2.2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槽车运输服务项目2.3项目地点:泰兴黄桥和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以下简称“南化公司”)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2.5项目预算金额:约1065万元/年(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计算)。2.6招标最高限价: 固定单价,最高限价单程运输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 0.87元/吨·公里(含9%可抵扣增值税);单程运输100公里以上0.84元/吨·公里(含9%可抵扣增值税)。2.7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泰兴黄桥及南化公司二氧化碳生产基地提供运输服务,通过罐车将二氧化碳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量每年约11.5万吨。(此工作量仅作为参考,不代表拟开展项目的实际工作量)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年度服务费为预估工作量金额,不作为招标人承诺结算费用。第一标段黄桥生产基地运输服务,预计服务费329万元/年第二标段南京生产基地运输服务,预计服务费736万元/年2.9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2.10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11定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5个,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1-3名中标人;如果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个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1-2名中标人;如果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个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同一标段若评审综合得分相同,则按商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若评审综合得分相同,商务报价也相同,则按技术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评审综合得分、商务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2.12标的额分配:1、若中标人选定3个,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低于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5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高于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3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高于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20%。2、若中标人选定2个,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低于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6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高于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40%。3、若中标人选定1个,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本标段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100%。各标段第一中标人运力在可满足招标人运输需求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优先安排第一中标人提供二氧化碳公路运输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需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品货物运输(第2类2项))。(相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近三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2)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项目安全、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近三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3本项目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拥有道路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不限于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急预案等。3.3.2投标人中标后需为本项目设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做好运行管理,积极配合招标人市场资源库入库及相关承运商管理工作。3.3.3投标人中标后需为随车服务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按要求购置相应的保险。3.3.4投标人中标后需为所承运的货物提供相应的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3.5投标人中标后需要按要求参加招标单位安全培训。3.3.6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操作人员需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满足相关业务的要求;驾驶人员需具备相关车型的准驾资格、具备2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货车运输人员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匹配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3.3.7服务设备要求:3.3.7.1投标人自有3辆及以上符合液体二氧化碳运输要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并符合该项目运输条件。车辆行驶证必须有使用性质危险品运输。检验时间在有效期内。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属投标人自有、证照齐全、检验合格且拥有合法的营运资格。运输车辆应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第二标段因南化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进入厂区服务车辆须为达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3.3.7.2车辆保险要求:提供服务的车辆需要购置交强险及保额200万元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3.3.7.3安全配置要求: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具备视频记录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及配备符合GB7528规定配备的安全附件。3.3.8运行要求:3.3.8.1招标人以任务单(电子版或纸质版)的形式下达生产任务单;中标人接生产任务后及时与服务单位沟通相关事项,了解任务的情况、组织车辆。3.3.8.2车辆进入作业现场时、相关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及调度、接受招标方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3.3.8.3其它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3.3.9投标人能力要求:3.3.9.1投标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能落实到位。3.3.9.2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并能及时落实防范措施。3.3.9.3拥有适合于该项目的自有车辆、具备业务开展及运行保障能力。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陶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电话:15961052293),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品货物运输(第2类2项))(原件扫描件);(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8)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至少提供一份(原件扫描件);(9)需自有3辆及以上符合液体二氧化碳运输要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11)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4】19号 投标保证金” ,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单独缴纳。5.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单位人民币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5.5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7.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8.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17798891906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邮编:225300联系人:纪工、陶工联系电话:0523-86668882 日期:2024年7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
胡主任
电话:
17798891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江东中路 375 号金融城 9 号楼
联系人:
高工
电话:
1385260535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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