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80.9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绍良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亮0311-690520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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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3100000021a06908001201
招标内容:

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0】0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城区村雨污分流及道路硬化工程(二期二标段)。②建设单位: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③建设地址:清河县葛仙庄镇。④建设内容:路槽整形,灰土基层,水泥混凝土、红砖块料铺设等。⑤标段划分:1个标段。⑥最高限价:809417元。⑦质量标准:合格。⑧工期: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③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址:(1)信用中国;(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7 00:002023-03-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史绍良

联系人: 张亮
电话:

0319-8190067

电话: 0311-690520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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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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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ah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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