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lccg-2023-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788030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YNLCCG-2023-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龙陵县平达乡中心
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2600000.00(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本采购
预算金额为采购单位预估的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算为准。)范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
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
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2.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2.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
息采集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
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
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成立
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将查
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
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
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
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2.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7其他要求: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冫 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
标文件则不需要)(原件);(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查
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7楼小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7楼小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七、其他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
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CCG-2023-11。
2.项目名称: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 ¥2600000.00(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本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单位预
估的2023-2024学年度学生普通餐原材料供应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5.最高限价:¥2600000.00(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2023-2024学年度
学生普通餐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
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8.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
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交货期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采购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
验收)。
10.交货(配送)地点: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小学、龙陵县平达乡平安完全小学、龙陵县平达
乡黄连河民族完全小学、龙陵县平达乡安乐完全小学、龙陵县平达乡安庆完全小学、龙陵县
平达乡章赛完全小学、深圳电信希望小学、龙陵县平达乡橄榄寨完全小学、龙陵县平达初级
中学、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平安分园(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
点为准)。
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
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12.报价方式: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本项目报价以让利优
惠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
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
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
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
13.结算方式:成交人提供正规发票,据实结算。最终按由采购人代表与成交人代表每月分
别进行1-2次以上市场价格询价共同确定的供应食材零售价格为依据,结合成交人的中标下
浮优惠率据实结算。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4.付款方式:在合同期内,成交人需按时保质保量配送食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人员验收
签字,成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报账材料(如清单、发票等),待
采购人收到项目资金后再支付给成交人相应货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采购人若发现成交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设备配备等条件,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
交人的中标资格。
1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
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3.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
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若投标
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
明。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
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
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
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
标文件则不需要)(原件);(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查
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7楼小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7楼小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1.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1.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1.3保证金提交方式:电汇、转账
1.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
交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仍未到帐,将视为不提交保证
金,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5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53050172723600000883
财务室联系电话:18788030115、199129500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地 址:龙陵县平达乡
联系方式:18087501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18788030115、1991295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18788030115、19912950090
2023年8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学校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087501862
电子邮件:6314294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18788030115
电子邮件: 6176794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7①‰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