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z-19080513-191258
预算金额940.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玉玲15827585673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9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40.7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项目HAJ2019039H4200001868909659文件: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项目HAJ2019039H888888E2660006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建设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中心编号:HAJ2019039

招标编号:HBCZ-19080513-191258

项目名称: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

招标人(盖章):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盖章):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期: 2019 5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工程名称: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

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章):

人(签章):

人(签章):

20195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3

7.联系方式............................................................................................................. 3

8.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 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8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

1.5 费用承担..................................................................................................... 9

1.6 保密............................................................................................................ 9

1.7 语言文字..................................................................................................... 9

1.8 计量单位..................................................................................................... 9

1.9 踏勘现场..................................................................................................... 9

1.10 投标预备会.............................................................................................. 10

1.11 分包......................................................................................................... 10

1.12 偏离......................................................................................................... 10

2. 招标文件......................................................................................................... 1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

3. 投标文件.......................................................................................................... 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3.2 投标报价.................................................................................................... 11

3.3 投标有效期................................................................................................ 12

3.4 投标保证金................................................................................................ 12

3.5 资格审查资料............................................................................................. 13

3.6 备选投标方案............................................................................................. 1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4. 投标.................................................................................................................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 开标程序.................................................................................................... 15

5.4 开标异议.................................................................................................... 15

6. 评标................................................................................................................. 16

6.1 评标委员会................................................................................................ 16

6.2 评标原则.................................................................................................... 16

6.3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6

7.1 定标方式.................................................................................................... 16

7.2 评标结果公示............................................................................................. 16

7.3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16

7.4 中标通知.................................................................................................... 16

7.5 履约保证金................................................................................................ 16

7.6 签订合同.................................................................................................... 17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17

8.1 重新招标.................................................................................................... 17

8.2 不再招标.................................................................................................... 17

8.3 终止招标.................................................................................................... 17

9. 纪律和监督..................................................................................................... 1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8

9.5 投诉........................................................................................................... 1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10.1 多标段投标.............................................................................................. 18

10.2 知识产权.................................................................................................. 18

10.3 同义词语.................................................................................................. 18

10.4 解释权..................................................................................................... 18

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

1. 评标方法......................................................................................................... 21

2. 评审标准......................................................................................................... 21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1

3. 评标程序......................................................................................................... 24

3.1 初步评审.................................................................................................... 24

3.2 详细评审.................................................................................................... 2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5

3.4 评标结果....................................................................................................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38

一、合同协议书.................................................................................................. 38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38

三、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38

四、履约银行保函.............................................................................................. 38

五、支付银行保函.............................................................................................. 39

六、预付款银行保函..........................................................................................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0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加(电子版型)..................................................... 4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中心编号:HAJ2019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 (招标编号HBCZ-19080513-191258) 已由 红安县南部工业新城建设指挥部2018年第167期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安县新型产业园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桥梁全长86.04米,全宽40米;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3本招标项目的投资预算:940.7818万元(项目控制价:940.7818万元‹已下浮›)

2.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 合格

2.5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7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一个标段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65月至今)具备单项合同金额940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

3.1.4.1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3.1.4.2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上未被列入黑名单。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crsList.shtml?refresh=1)作出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在网员注册时须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承诺的网页截图。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2.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承诺的网页截图、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9 527日至 2019 531 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后,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 527日至 2019 53116 止(北京时间、下同)过期不予受理。注册操作流程\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流程.

4.4 保证金金额¥9.4万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帐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9 6 24 16:0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13-51809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625 9 0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 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招标机构主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宣布有效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宣布固定下浮系数并现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5.4开标时间为 2019 625 9 00

开标地点为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址: 红安城关镇

编: 438400

人: 李威

话: 134097220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座7

编: 430071

人:高玉玲、赵安林、程珊、殷洪运

话: 15827585673 / 0713-5279881

电子邮件:

址: http://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号: 562557524480

8.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话: 0713-5246156

2019 52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

100%

1.1.4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1.6

设计人

/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1.1.7

监理人

/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1.8

代建人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场租信息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招标人或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和资料信息服务费。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号:5625575244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号:840085

进场交易场租费、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

投标人在红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陆,然后针对该项目提交答疑材料,具体操作参照《红安县招投标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1.11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偏差调整方法: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日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承诺等

3.3.2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940.7818万元

详见: “招标控制价明细”。

3.2.4

固定竞价系数

固定竞价系数0

按黄建文【201650号中市政工程确定。

3.2.4

浮动竞价系数

开标现场抽取,浮动系数按0%6%0.5%的步距设置13个,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浮动系数(投标人代表产生由业主代表按签到的顺序摇号随机产生,摇号机产生的第一个顺序号为投标人代表)、业主代表随机抽取2个浮动系数,共计3个浮动系数的平均值(百分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为有效浮动系数。

3.3.1

投标有效期

90

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13-5180995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后审)

3 年,指 2016 年、 2017 年、 2018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后审)

3 年,指20165月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后审)

2 年,指 2017 5月起至20195

3.5.7

类似项目

投标人自20165月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94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7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一份;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2 份。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红安县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2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7.5.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9.5

行政监督部门

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

话:0713-5246156 真:0713-5246156

邮政编码:438300

10.1

多标段投标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资格审查所需各种证照: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B证、项目技术负责证件、现场管理人员证、特殊工种人员证件、主要施工工种人员证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商务标报价电子版文件且数据与所报文本数据一致,并对其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报价电子文件若打不开或进不了评标系统,不得补送电子文件,其商务标报价将按零分处理)。

本项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红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为刻录的光盘,一正一副共贰份,用档案袋密封后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报价使用公路软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书面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清单报价电子标书。
2
、光盘刻录内容:投标制作工具软件生成。
3
、招标人提供所需评标的主要材料表。投标人依据招标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表,通过软件在材料汇总表中设置主材,材料编号须保持统一。
4
、商务标报价电子版文件数据与所报文本数据一致,并对其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报价电子文件若打不开或进不了评标系统,不得补送电子文件,其商务标报价将按零分处理)。

注意事项: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及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场租信息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在红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陆,然后针对该项目提交答疑材料,具体操作参照《红安县招投标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同时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红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设置或不设置招标控制价,设置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或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进行编制的,可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的答复仍持有异议,可按本章第9.5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3.2.4设置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设置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投标最高限价是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计算得出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额度,当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超过此额度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合理低价是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再考虑浮动竞价系数计算得出。

固定竞价系数及浮动竞价系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1-固定下浮系数)] ×100%+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

合理低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 [1-(固定下浮系数+浮动下浮系数)×100%+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

3.2.5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规费和税金。

投标报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暂估价、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不得修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

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并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2.6规费、税金、暂估价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计算,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7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组织或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包括唱标一览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储存介质为光盘)包括一份正盘一份备份盘;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各类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唱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文件,电子评标文件的编制方法请查询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纸质版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副本可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具体装订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需同唱标一览表一起封单独密封

2)上述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

2)“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3)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应当注明联合体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的要求签字和盖单位章。

4.3.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修改的投标文件在封套上还应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文件修改时,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修改,并使二者的内容保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5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监标人核查投标人代表是否出席开标会并核实其身份;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抽取浮动竞价系数,根据固定竞价系数和浮动竞价系数计算投标合理低价(浮动竞价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带百分号)、合理低价以为单位保留二位有效小数)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4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 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3.2.3项、第5.4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知识产权

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同义词语

本招标文件的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解释权

有关招标文件的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依据第九章《资格后审情况记载表》原件核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下一轮的评比,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投标人资格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2.1.3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格

商务标得分: 85

综合标得分: 15

2.2.2

最高限价、合理低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4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2、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汇总的平均值确定;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家时,则取各投标报价汇总后的平均值

2.2.4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2.4

(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法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及管理需要,措施从技术角度满足工程施工目标实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质量目标有保障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安全目标有保障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环境目标有保障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对进度计划有保障

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2.4

(2)

综合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5)

技术负责人资格(1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其他管理人员(6)

见本章评标办法

业绩(6)

见本章评标办法

工期(1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质量目标(1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扣分情形

见本章评标办法

2.2.4

(3)

商务标

评分标准(85分)

总报价得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措施项目清单单价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其他报价错误

见本章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的其它说明

见本章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总分并列,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摇号方式确定,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摇号规则, 具体方式如下:

在摇号机中顺序放入(110)10个号球;

并列第一的投标人按递交文件的签到顺序(由前至后)进行摇号,依次摇出一个号球,球号数最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摇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所摇出的球号数由小到大排序)

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

例如::某项目投标人签到顺序的13号、15号、28号投标人评审中排名并列第一, 13号投标人首先摇出的号球为615号投标人摇出的号球为228号投标人摇出的号球为8,则15号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3号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8号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a、若至少有一家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时,评标基准价为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的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

b、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时,则按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汇总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个时,则直接取各投标报价汇总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审)标准

(1)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招标项目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章2.2.41)的标准对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出现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委评审该投标人技术标为不合格的,该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2)综合标评分标准:共15分,具体标准如下:

①质量目标得分1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得0.5分;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得0.5分。

②施工工期得分1分,其中投标人满足或不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绩得分6分:

企业业绩和建造师业绩不重复计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定,近三年(20165月至今)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

A、投标企业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承建一个94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企业业绩与建造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B、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承建一个94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企业业绩与建造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C、凡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不得有涂改的痕迹,如发现有涂改的,一律视为无效。

④项目经理部配备得分为7分;

A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B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对照投标文件名单,拟配备的特殊工种(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管道工每工种各2),配备齐全且证明文件齐全者得2分。每缺一项扣0.25分,最多扣2分;

C 对照投标文件名单,拟派负责该工程管理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每种1) 配备齐全者得2分,每缺一项扣0.4分,最多扣2分。

D对照投标文件名单,拟派该工程的主要施工工种(泥工、砼工、钢筋工各2) 配备齐全者得2分,每少一证扣0.4分,最多扣2分。

(3)商务标评分标准:

商务标共85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和报价错误扣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本招标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主要材料单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将作为评标基数,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商务标评审。

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4条的规定计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a、若至少有一家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时,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投标,商务标得分为零分。

b、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时,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②投标错误扣分因素一般应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单价,计算,填写等等。投标错误扣分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a、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的每处扣0.5分;;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评标基数(Pb)为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按单位工程中单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费用的比重,在土建、装饰工程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15项(清单项目少于15项时全部抽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同一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清单单价与评标基数进行比较,当在+5%(包含+5%)至-20%(包含-20%)的范围内时,该项目不扣分。当高于+5%低于-20%时,每超过±1%1分。

对未抽取进行评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括土建、装饰、安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5%低于-20%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c、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评标基数(Pc)为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首先按单位工程占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的比重,在建筑、装饰工程中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10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与评标基数进行评审。评委会认为抽出的项目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合理的情况下,且在+5%(包括+5%)至-20%(包括-20%)的范围内,该项不扣分,高于+5%或低于-20%,每超过±1%1分。

除土建、装饰工程中被抽取的主要材料以外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的投标单价,当高于评标基数+5%或低于评标基数-20%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d、措施项目清单单价 :评标基数Pd为招标控制价中同一单位工程措施项目清单单价(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

当投标人的各项措施项目单价高于评标基数+5%或低于评标基数-20%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 评标程序

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的,按3.13.2条款依次评审。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的,先按3.2.12)条款评审各投标报价得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名,取前9家(如第9家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评审)再按3.13.2条款进行综合评审,如前9家中按3.1款初步评审不符合标准被废标的,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9家的,根据商务标得分排名依次补足9家有效投标人。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原件核定)至第3.5.2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况。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合理低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对认定低于成本被否定的投标,评委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

3.1.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综合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商务标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投标人须知”第10.5款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 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详见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专用合同条款”,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专用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未涉及条款以实际合同谈判约定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没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

8)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本省、本市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等,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4通讯联络

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号: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号: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14发包人

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7天,水电管线接至施工场地边线不超过30米位置,承包人自行安装水电表。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问的通道的约定:已开通。

(4)提供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开工前由承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等的申请报批手续,发包人协助,费用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担,政策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其他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7天内。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由发包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进行。

(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配合,承包人负责。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内将其委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职责范围以书面形式送交承包人。①施工中发包人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②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③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另行协商。

14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所有国家、省、市标准和规范(包括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发包人不提供。

(2)提供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图纸电子版文档,承包人自己打印图纸并承担相关费用。

143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三通一平。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7天前。

15承包人

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50平方米(3-4间)办公用房,并安装生活用水电设施。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①承包人有义务核实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与现场施工情况的一致性,并现场丈量相关尺寸,核对工程量。因承包人未核实图纸或现场丈量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②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③承包人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班子,负责管理督促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现场保卫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上岗及技术等级证书。承包人全体现场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规定,发包人按每人每次50元罚款。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④遵守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服从发包人对现场施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遵守现场管理制度。

⑤承包人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所需场地由发包人指定,承包人自行保管,若产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工程未交付发包人验收之前,承包人负责安装机械、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负责用自选的运输方式组织供货到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的运费、保险、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运输过程中材料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人负责予以修复、补足或调换,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配件必须按照承包人报价文件要求的品牌、材质、规格采购,同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配件在工地施工前,必须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材料质量合格证及相应的技术资料。

⑥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所需要的机械、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⑦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4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承包人未按规定向发包人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负责保证承包人生活场地、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⑨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156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

17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172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

1)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合同;

2)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批权;

3)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需事先经其同意;

4)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

5)参与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6)组织竣工验收;

7)其他发包人授权的事项。

8)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出、拆除不合格的材料、配件,并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8监理工程师

181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19造价工程师

191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真: 电子邮箱:

20承包人代表

201承包人的承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真:

电子邮箱:

21分包人

211分包人及有关约定:承包人可依法将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并向发包人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如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作违约处理。

承包人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

23工程担保

2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 的履约保函。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天内。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

23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 的履约保函。

(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天内。

(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

26不可抗力

26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27保险

27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口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8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日,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若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在七天内修改完成并重新提交,监理工程师在七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每月28日前批复“工程进度计划表”

36质量目标

361合同质量的奖罚:按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罚款金额处罚。

38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38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按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罚款金额处罚。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按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罚款金额处罚。

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本条不适用。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质量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采购,供货还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详图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中所规定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所有材料、配件必须与合格工程等级相一致。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每单项工程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报请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检验签证。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应向发包人提交拟采购材料的样品,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当承包人拟采购的材料品牌规格档次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推荐的品牌型号中选择其中一个品牌型号进行采购,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5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对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重要的工序和部位,按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行业验收规范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如果承包人未通知监理工程师,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后,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后对质量怀疑,可指示承包人采用有效方式揭开进行检查,承包人承担揭开检查、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增加的其他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47工程试车

471约定是否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口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8竣工资料

483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三套。(一套交城建档案馆、一套交发包人、一套承包人自留)

49竣工验收

495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口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 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 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3) 工程, 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4) 工程, 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51工程计量和计价

51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它的相关资料。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合理进行报价,招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委托项目审计单位进一步核查投标人的报价,但凡涉及明显不平衡报价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审计单位的审核意见调整合同单价。

本次招标的部分专业工程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进入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见工程量清单说明;本次招标的部分材料按材料暂估价进入投标总价,材料暂估价见工程量清单说明;材料暂估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确认程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9条“暂估价”相关条款执行。

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所涉及到的工程造价签证应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参与办理,并在签证中明确工程数量、工程价款调整办法或具体数额。

512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

54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54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口设提前竣工奖的,

(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54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按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额度。

(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按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额度。承包人自行停工连续达15日以上或累计达15日,或未按发包人要求复工延迟达10日的,以及工程总工期延误达30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以及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导致工程价款的增加,因工期逾期导致发包人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5合同价款与调整

552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风险范围如下:市场物价风险,包括主要材料费浮动10%以内(实施时的信息价水平与投标报价时的信息价水平相比)及施工机械费浮动15%以内(实施时的定额价水平与投标报价时的定额价水平相比)的风险,除主要材料,暂估价材料之外的其它材料价格浮动风险;主要材料价格浮动10%以外及施工机械费浮动15%以外按计价规范要求全部由发包人承担;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本合同主要材料是指: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入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化依据监理工程师实际签发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是依据工程师实际审签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对应固定单价进行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增减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发包人协商一致后,按监理工程师审签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计算调整。

口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本款不适用

合同价格调整内容:

口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本款不适用

合同构成方式:——

口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

58工程价款支付

58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

5821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商定。

583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预付计划:无预付。

支付计划:其余费用按施工进度支付

使用要求:用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措施工程

调整方式:不调整

5841约定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口为:

60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0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

口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承包人在发包人批准竣工报告后28天内提交结算文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再经审计部门审计通过,由发包人支付。

608约定结算特殊要求:

61质量保证

612质量缺陷责任期:

(1)质量缺陷责任期:

口六个月

口十二个月:

■二十四个月:

口约定的缺陷责任期:

(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

口其他计算方式:

613质量保证的方式

口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口工程质量保险

■质量保证金:

口其它保证方式:——

613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

6132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

613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口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口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

口其他扣留方式: 不扣留

6134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

62合同争议

624争议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

口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

(1)

(2)

62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口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7保密要求

671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保密的范围:发包人提供的合同工程所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与资料以及本合同招标文件等,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图纸、技术文件、资料及本合同招标文件等泄密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或公开发表,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 各自承担。

69合同份数

692合同副本的份数: 10 ,其中发包人 5 ,承包人 5

70补充条款

701在施工中的任何时间里,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工区、段骨干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能借其他理由调到其它工地或参加第二个项目的投标,否则从当日起算按“10002000/日历天×人”从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罚款。

702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或材料,采购时承包人须按规范程序将采购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在材料设备订货的7天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收到报告后的3天内给予书面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70.3 承包人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70.4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应通知发包人清点。

70.5 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运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立即执行,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不予顺延工期。

70.6 承包人在采购过程中,未按时提出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的书面报告,或未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而自行采购所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不予顺延工期。

70.7 承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都须在事先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人对所有的材料设备质量保留随时抽检的权利。

70.8 由施工引起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以及工程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赔偿的费用及责任,并负责消除影响。如遇相关管理部门对发包人进行罚款,则由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双倍处罚。

70.9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工程检查所造成停工或需办理的未尽手续,均由承包人接待和办理,合同的工期目标不变。

70.10施工期间,有关部门征收的各种费用,除省、市政府部门下达的文件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支付外,均由承包人承担。

70.11本附属工程其中包含的消防工程,由中标人承担消防报备报审工作及消防专项验收,(业主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直至该项目专项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招标文件省略。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本招标文件省略。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本招标文件省略。

四、履约银行保函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附件《履约银行保函》,本招标文件省略。

五、支付银行保函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支付银行保函》,本招标文件省略。本项目无需提供支付银行保函。

六、预付款银行保函

使用住建部和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之附件《预付款银行保函》,本招标文件省略。本项目无需提供付款银行保函。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电子版)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加(电子版型)

序号

资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招标文件

1

2

施工图纸

1

另附

3

工程量清单

1

另附

4

招标控制价

1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设计依据

1.1 现场调查资料;

1.2 设计合同。

1.3 《红安经济开发区16号路施工图》(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4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16号路(檀八线延长线)K2+460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红安县建筑勘察设计院,2017.11)。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施工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2.1技术规范

2.1.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1.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2.1.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2.1.4《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1.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2.1.6《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2.1.7《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 B022013

2.1.8《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012011

2.1.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2.2技术标准

2.2.1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人群荷载标准:3.5KN/㎡。

2.2.2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3设计基准期:100

2.2.4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结构重要性系数:11

2.2.5地震峰值加速度:0.05g

2.2.6通航:无。

2.2.7桥梁纵坡0.8597%,桥面横坡:行车道双向1.5%,人行道单向1.0%

2.2.8桥梁横断面布置:4.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3.0m(行车道)+4.5m(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40.0m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及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的最新版本。

具体要求见设计施工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企业承诺书

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八、近年财务状况表

九、企业其他情况

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电子标书)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

十二、资格审查表

附表一、资格后审记载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施工人员表

附表三、工程项目建造师业绩认定登记表

附表四、工程项目投标企业业绩认定登记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查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修补其任何缺陷。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日开工,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四)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1

建造师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4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格( %

5

误期赔偿费金额:

)元/

6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格( %

7

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补偿金:

)元

8

工程质量未达到 标准的赔偿费:

)元

9

保修金限额:

合同价格的( %

10

保修期:

11

优惠条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 开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筑规模:

投标总报价

(元)

(日历天)

建造师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供唱标时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该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需同唱标一览表一起封单独密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龄: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须提供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配备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原件(以备核验)及复印件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二)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学 历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承诺书

项目经理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六、企 业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承诺无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20165月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 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5.2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上未被列入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2、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如该项目中标,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在该项目开工时全部到场进行施工管理并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并承诺中标后施工主体工程及钢结构工程均不分包和转包;否则可由建设单位报请监管部门列入诚信记录,并按相关程序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进行处罚,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七、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 招标人的 工程在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核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建设工程活动,不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和使用农民工,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档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等。

2、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如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到工程款或未结清工程款,均由我公司先行支付,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3、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并将复印件交给发包方项目部存档备查。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或群体事件的,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发包方采取的经济措施,并接受相应处罚决定。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八、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九、企业其他情况

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电子标书)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计分,采用明标形式。但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为合格,即三分之二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为合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1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2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3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4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5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6 临时用地表


附表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2: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备注


附表3: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5: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6:临时用地表

面 积(平方米)

需用时间


十一、 资格审查表

资格后审情况记载表 附表一

单位: (盖章)

序号

审查内容

证书编号

合格条件

审查情况

必要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

2

资质等级(副本)

资质等级:

类别: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

4

建造师证

姓名: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

B

姓名:       证书编号:

5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

6

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员  姓名:    证书编号:

本工程每类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预算员  姓名:    证书编号:

质检员  姓名:    证书编号:

安全员  姓名:    证书编号:

材料员  姓名:    证书编号:

评审合格条件

7

特殊工种(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管道工)

起重工  姓名:    证书编号:

每工种各2

    姓名:    证书编号:

电工   姓名:    证书编号:

    姓名:    证书编号:

电焊工  姓名:    证书编号:

    姓名:    证书编号:

管道工  姓名:    证书编号:

    姓名:    证书编号:

8

主要施工工种(泥工、砼工、钢筋工)

泥工   姓名:    证书编号:

2

    姓名:    证书编号:

砼工   姓名:    证书编号:

    姓名:    证书编号:

钢筋工  姓名:    证书编号:

    姓名:    证书编号:

备注

投标人若不能达到必要合格条件的标准,将审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若没有达到评审合格条件的标准,将会在评标时被扣分。1、“资格后审情况记载表、近三年(20165月至今)承建类似项目一览表、建造师近三年(20165月至今)承建类似项目一览表”为资格审查评审表,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提供的原件一致。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必要合格条件,未提供未原件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评审合格条件未提供原件将会在评审中予以扣分,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拟投入的施工人员表

单位: (盖章)

名称

项目

项目主管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项目部配备

建造师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证书

编号

类别

姓名

证号

年检情况

现场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

主要施工工种

审核人(签字)

投标人(签字):

(此表另须单独做一份放在原件内,格式内容必须本表一致)


附表三:

工程项目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业绩认定登记表

(20165月至今)

投标单位名称并签章: 建造师姓名:

序号

投标企业

项目名称

中标日期

合同

日期

中标 金额

建造

审核意见(是否 属实)

注:投标人自20165月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9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公路施工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

审核人(签字)

投标人(签字):

评委签字:

(此表另须单独做一份放在原件内,格式内容必须本表一致,否则视为废标处理,业绩国有投资需提供中标书和合同原件,非国有投资需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作认定)

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项目HAJ2019039红安县经济开发区16号路1号桥工程项目HAJ2019039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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