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后厨清洁用品用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2045
二、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年采购金额约17万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位置。
2.配送范围:(1)浙江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自营食堂、兰溪校区后勤服务中心自营食堂。
3.本次谈判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
内容 |
基本要求 |
最低下浮率 |
1 |
后厨清洁用品用具定点采购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按基准价下浮率≥0%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4.标书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将于2022年12月28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2年12月27 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2.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同类餐饮物资配送中存在定点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提前中止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
3.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需求,提供增值普通发票。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