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征集2023年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先生0891-68348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将于近期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2023年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为加强本项目代理工作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选择的原则,现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1.征集条件
1.1项目名称:公开征集2023年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2征集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涉及《西藏自治区普通国省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西藏自治区普通国省公路养护定额》、《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作业手册》、《西藏自治区国省公路全寿命周期智能养护技术指南》4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及服务工作。
2.2征集范围
选定2023年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招标代理。负责拟订招标计划;招标文件编制;协助招标文件核备;发布公告;出售文件;协助征集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组织现场踏勘(如有);发布补遗书;组织开标、配合评标工作、及评标复议(如有);办理评标结果公示;整理评标结果报备文本、协助备案;办理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投标过程资料;协助合同谈判等全部工作。
2.3成交数量:一家。
3.被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征集人必须是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不少于 1项地方制度或标准或规范或行业范本编制及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三)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近三年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五)未被西藏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与西藏建设市场招标代理业务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报名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者,请于2023年05月12日前,发送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彩印件(报名表、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名录登记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至征集人邮箱(gljyhk@vip.163.com)。报名表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组成
被征集人应按本公告“3.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编制,格式自拟,须对本公告“3.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给予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0时00分,各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经盖章的响应文件PDF扫描件递交至征集人邮箱gljyhk@vip.163.com。
6.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7.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7.1征集人将按本公告“3.被征集人资格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列明的评审标准不作为否决依据;
7.2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由征集人对满足要求的单位以随机的方式进行抽取。
7.3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被征集人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不参与后续随机抽取流程。
7.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拟选择10家单位参与随机抽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10家的,全部参与抽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10家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征集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址: 拉萨市德吉中路1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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