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2021年国省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21A00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遂昌县2021年国省道、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浙财建[2019]120号、浙财建[2020]27号、浙财建[2010]330号、浙财预字[2009]37号等文件精神,现已将本项目列入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养护计划,国省道日常管养经费、省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县财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等,招标人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境内,涉及内容为全县1条国道、2条省道、32条县道、2条乡道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交安、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日常养护,其主要内容为: 1、国道1条为G528龙广线,总长97.775公里,属二级公路管养路段,其中沥青路面45.69公里,水泥路面52.085公里 ; 2、省道2条,总长共计54.129公里,其中S222龙丽线5.8公里属一级管养路段,S227遂龙线48.329公里属三级管养路段,均为沥青路面; 3、县道32条,总长共计633.383公里,二级公路50.364公里,三级公路24.114公里,四级公里558.90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54.651公里,水泥路面378.732公里; 4、乡道2条,总长共计3.12公里,均为水泥路面。 包括一、二、三、四级公路、19座大桥、69座中桥、153座小桥、1座长隧道、8座中隧道、15座短隧道进行专业养护。即对本项目国省道、县乡道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维修日常小修保养和修补其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应急抢修和小额零星工程、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的清理及收集处理,并及时处理各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保持道路处于完好状态。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条国道、2条省道、32条县道、2条乡道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交安、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日常养护作业(小修保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本项目养护承包期为365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三类甲级和乙级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21年01月1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交易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遂经商[2020]9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遂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应先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开标前再到中心财务室确认到账后,由中心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注:银行汇票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665555107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276 号七楼)。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招标人定于 2021年02月01日09时30 分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 sc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招标人: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元立大道2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300 邮编:323000 联系人:丁周婕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0578-8128117(13567092702) 电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1年01月11日
备案单位: (盖章)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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