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fk-cx-qt-2023-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女士0871-63855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NFK-CX-QT-2023-02,招标编号:CZBKM2310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1处置数量:2023烤季楚雄复烤厂预计产出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9500吨(不可回收利用烟草废弃原料处置预估数量以实际产出能够提供的数量为准)。
2.2.2处置份额占比:拟确定为3家处置单位履行处置服务,各单位处置量分配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4实施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322万,由中标处置单位向招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不可利用涉烟废弃物只能且必须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拟派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4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授权人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支持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话:0871-63855100,联系人:毛女士。如为网络报名须填写附件1:报名表,随同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7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免责申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4室
联 系 人:毛女士、罗工
电 话:0871-63855100 邮箱:ynhcby@163.com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地 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38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78-7219212
附件一:
报名表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
注:后附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传送。
公司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NFK-CX-QT-2023-02,招标编号:CZBKM2310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1处置数量:2023烤季楚雄复烤厂预计产出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9500吨(不可回收利用烟草废弃原料处置预估数量以实际产出能够提供的数量为准)。
2.2.2处置份额占比:拟确定为3家处置单位履行处置服务,各单位处置量分配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4实施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322万,由中标处置单位向招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同时提供不可利用涉烟废弃物只能且必须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拟派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6其它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4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授权人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则不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支持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话:0871-63855100,联系人:毛女士。如为网络报名须填写附件1:报名表,随同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7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免责申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4室
联 系 人:毛女士、罗工
电 话:0871-63855100 邮箱:ynhcby@163.com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地 址:云南省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38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78-7219212
附件一:
报名表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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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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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传送。
公司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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