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概况:
“大渡口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空气质量预警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DDK22C00117 采购执行编号:50010422022000161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空气质量预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2,852.00元
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开展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服务,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提供系统平台及所需监测点位的建设维护及质保,项目运维、巡查、驻场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 1,650,000.00元 | 1 | 项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6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6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18号)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6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1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常老师
采购人电话:13594632125
采购人地址: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52353724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昆仑大道100号1幢1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23537245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大渡口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空气质量预警服务项目 | 165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费用明细 | 数量 | 单位 |
1 | 监测数据服务 | 1 | 年 | |
1.1 | 前端监测站设备功能要求 | 为本项目提供的前端监测设备能及时反映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可测量SO2、NO2、O3、CO、PM10、PM2.5、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参数,设备中PM10、PM2.5采用光散射法,SO2、NO2、O3、CO采用电化学法。气体检测及颗粒物检测采用模块化设计,方便维护。SO2、NO2、O3、CO、PM10、PM2.5监测采用独立的传感器,其中PM2.5独立传感器具有2个。泵吸式采样方式,设备体积小、重量轻,现场安装维护方便,后期能够快速进行点位迁移。设备具有GPS定位、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数据传输符合《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标准。供电方式为AC220V市电供电模式。具备过滤系统,避免气体样品中异物影响气体传感器的准确性和使用寿命。具备主动式风险控制,严密监控及反馈传感器各项运行参数的异常。▲重庆夏季炎热,设备经过高温试验,实验后仪器能够正常运行。(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数据超标或异常自动报警功能。仪器具有上电自启动、定位功能、远程质控功能、断网续传功能。▲为保证仪器数据稳定性,仪器具有四级校准质控功能。(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经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及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测试(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仪器经过盐雾、振动、碰撞、跌落等测试。(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漂移自动修正功能。气体传感器需具备交叉干扰补偿功能。▲IP等级:IP55。(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认证内容需包括SO2、NO2、O3、CO、PM10、PM2.5;认证依据为《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认证技术规范》(RJGF008-2021)。(需提供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单位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输,吊装,固定安装,配件安装。安装完毕后进行设备调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并进入试运行期。 | 22 | 套 |
1.2 | 前端监测站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 PM10 测量范围0—2000μg/m3 浓度范围1:(0-100)μg/m3测量误差≤±25μg/m3浓度范围2:>100μg/m3测量误差≤±25% 相关系数≥0.85PM2.5 测量范围0—2000μg/m3 浓度范围1:(0-100)μg/m3测量误差≤±25μg/m3浓度范围2:>100μg/m3测量误差≤±25% 相关系数≥0.85SO2 测量范围0—500nmol/mol 浓度范围1:(0-100)nmol/mol测量误差≤±20nmol/mol浓度范围2:>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5%NO2 测量范围0—500nmol/mol 浓度范围1:(0-100)nmol/mol测量误差≤±20nmol/mol浓度范围2:>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5%CO 测量范围0—50μmol/mol 浓度范围1:(0-10)μmol/mol测量误差≤±2μmol/mol浓度范围2:>10μ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5%O3 测量范围0—500nmol/mol 浓度范围1:(0-100)nmol/mol测量误差≤±20nmol/mol浓度范围2:>100nmol/mol测量误差≤±20% 重复性≤5%温 度 -50—80℃ 比对测量误差±1℃ 、湿 度 0—99%RH 比对测量误差±3%RH 、风向 0—360° 比对测量误差±3° 、风速 0—60m/s 比对测量误差±0.3m/s 、大气压 300—1100hPa 比对测量误差±1hPa | 22 | 套 |
1.3 | 立杆施工 | 监控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采用立杆安装、抱箍安装、壁挂等安装方式。由于设备处于户外长期运行,需考虑监测仪器防人为破坏,均需采取立杆安装。(1)杆件材质监控立杆外形为圆柱形,选用优质钢材;底部法兰选用优质板材制作成型。(2)表面处理杆件表面需光滑美观,不影响整体环境形象。(3)外观要求杆体原则上应与原应指项目建设的杆体保持一致。杆体设计制作应满足方便穿线、便于防雷接地的要求。安装施工:杆件运输,吊装,固定安装,配件安装。 | 22 | 套 |
1.4 | 防雷接地 | 对前端供电和控制部分,需要采取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充分保障前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前端监控的防雷接地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击雷防护:站点所处位置若为当地至高处,还需配置避雷针,安装于监测点立杆顶部。 | 22 | 套 |
1.5 | 供电 | 前端设备主要采取就近取电方式,设备取电前建设方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前端设备取电位置上应优先考虑选用市政用电,其次考虑企事业单位用电,最后考虑私人用电。本次项目每个前端点位使用220V市电供电。 | 22 | 套 |
1.6 | 网络 | 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将监测设备采集数据上传至用户指定平台。 | 22 | 套 |
1.7 | 场地租赁 | 前端设备建设占地面积约为1平米左右,位置上应优先考虑易协调的市政土地,其次考虑企事业单位用地,最后考虑私人用地,需涉及场地租赁问题的要和当地协调沟通。 | 22 | 套 |
1.8 | 电费/网费 | 设备用电及网费 | 1 | 年 |
1.9 | 设备质保 | 1、为确保正常使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和供应零配件,质保期后以最优惠价给用户方提供零配件并做出书面承诺。2、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中标单位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问题,若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单位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提供备用产品,满足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单位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单位售后服务的,中标单位应以最优惠价提供上门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修配件中标单位在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 1 | 年 |
1.1 | 仪器校准平台(运维人员用) | 组网训化校准质控要求通过标准站点数据跟分布在其周围的传感器空气质量监测仪数据做批量数据分析,获得空气质量监测仪温漂、湿漂和气体参数的交叉干扰校准模型,提高了测量精度及准确性。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所有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都进行出厂前组网训化校准。通过数据驱动通用人工智能云校准平台的组网校准。传感器质控与校准(温度、湿度、压力等因素校准方法)传感器空气质量监测仪质控必要性(温度、湿度、压力等校准方法)传感器方法仪器在实际应用中, 传感器的输出特性交叉敏感性,以及样本环境的温度压力和湿度参数都对气体检测系统的响应特性有较大的影响。气体传感器普遍存在着交叉敏感性, 其响应受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气体传感器的稳定性和选择性稍差, 限制其检测的精度和使用场合。为了提供实时、有效、稳定、准确的监测数据,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采用传感器方法的模式,光散射原理、电化学原理等设备有机整合,基于传感器存在受温度、湿度、交叉气体干扰及时间特征漂移等问题,利用大数据开发出智能质控数据平台,需建立数据修正模型,生成每个空气质量监测仪独有的基因变量。保证传感器空气质量监测仪数据的准确可靠; | 1 | 套 |
1.11 | 3年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 服务范围包括:本次项目所有仪器的清洁等日常维护,校准等质量控制等工作。中标单位需具有较高的运维管理信息化程度,保证满足招标方对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免费质保期为3年,当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场保修,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设备或软件由于其本身的设计缺陷或设备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中标单位将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单位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单位售后服务的,中标单位应以最优惠价提供上门服务。 | 22 | 套 |
2 | 数据分析服务 | 1 | 年 | |
2.1 | 日常分析 | 中标单位需通过对环境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现场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并预警,及时通知并指导巡查工程师及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排查,通过微信工作群实现实时调度;气象情况实时分析,在气象条件不利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进行提前预警,及时推送管控建议;对监测数据变化情况、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推送研判结果和管控建议;对未来三天的天气进行预报,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建议。包括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 1 | 年 |
2.1.1 | 要求 | 服务期间提供不少于50次空气质量周报推送,包含内容如下:实时数据排名统计、小时数据排名统计、日数据排名统计、月数据排名统计、自定义统计报表、监测点位数据对比分析、监测点位时间分析、数据同期对比分析、监测点位数据查询、站点基本信息查询、预警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点位预警统计、监测点位离线统计、预警反馈查询、预警信息预计 | ||
2.2 | 专项分析 | (1)专项行动分析中标单位需根据政府定期研判工作会议要求,对近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专项分析汇报,形成专项分析报告。(2)无组织排放管控专项行动针对区内的无组织排放源(无序焚烧、散煤使用、流动摊贩、垃圾堆放及焚烧等等)与工业园区内的无组织排放(园区及企业内的内部动土及工程、运输、工艺流程的跑冒滴漏等等)采取加强监测、专项管理,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加密监测点位,结合监测数据与系统的管理功能实现对无组织排放源开展管控,对管理不到位的区域要求村镇、街道、园区及企业指派专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相关工作。为能够进一步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排放重点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中心城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以下重点工作:实施重点行业有组织排放达标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企业料场扬尘整治。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结合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形成专项分析报告。(3)“散乱污”企业管控专项行动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原则,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逐一完成整治,已关停和纳入关停取缔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严格关停取缔;纳入整治改造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纳入整合搬迁的企业一律要科学规划,限期整合搬迁。结合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形成专项分析报告。(4)“一园一策”方案针对大渡口区工业园区,对典型行业基于全流程控制技术的“一园一策”综合管控方案:针对园区内重点行业,梳理总结行业管控现状及问题情况、行业治理技术有效性与适用性现状情况、行业主要减排路径措施及减排潜力情况,对标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监测监管等方面,编制基于全流程控制技术的“一园一策”综合管控方案。 | 1 | 年 |
2.2 | 专项分析 | (1)专项行动分析中标单位需根据政府定期研判工作会议要求,对近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专项分析汇报,形成专项分析报告。(2)无组织排放管控专项行动针对区内的无组织排放源(无序焚烧、散煤使用、流动摊贩、垃圾堆放及焚烧等等)与工业园区内的无组织排放(园区及企业内的内部动土及工程、运输、工艺流程的跑冒滴漏等等)采取加强监测、专项管理,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加密监测点位,结合监测数据与系统的管理功能实现对无组织排放源开展管控,对管理不到位的区域要求村镇、街道、园区及企业指派专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相关工作。为能够进一步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排放重点源污染治理,有效改善中心城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以下重点工作:实施重点行业有组织排放达标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企业料场扬尘整治。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结合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形成专项分析报告。(3)“散乱污”企业管控专项行动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原则,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逐一完成整治,已关停和纳入关停取缔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即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严格关停取缔;纳入整治改造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纳入整合搬迁的企业一律要科学规划,限期整合搬迁。结合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形成专项分析报告。(4)“一园一策”方案针对大渡口区工业园区,对典型行业基于全流程控制技术的“一园一策”综合管控方案:针对园区内重点行业,梳理总结行业管控现状及问题情况、行业治理技术有效性与适用性现状情况、行业主要减排路径措施及减排潜力情况,对标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监测监管等方面,编制基于全流程控制技术的“一园一策”综合管控方案。 | 1 | 年 |
2.2.1 | 要求 | 服务期间提供不少于12次专项分析报告,针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制定管控措施 | ||
3 | 日常巡查服务 | 1 | 年 | |
3.1 | 日常巡查 | 中标人需对空气站监测点位周边进行日常重点巡查,对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建筑工地、企业、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各类污染源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上报大气科,协助大气科进行相关现场督察及处理,并向大气科提交污染事件统计及处理报告。中标人派遣的现场巡查人员需根据现场排查情况,依据污染源基本信息对污染来源进行分类,核实主要排污单位的经纬度,在软件平台地图上进行标记,根据地理分布来实行有效的、动态的管理。 | 1 | 年 |
3.1.1 | 要求 | 驻场团队入场后对敏感点位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并记录成台账,并在服务期间开展针对各类污染源开展排查,每年发现不少于500次污染排放事件,并进行取证。 | ||
3.2 | 专项巡查 | 中标单位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协助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针对扬尘、机动车、无组织排放等污染源的联合督查行动。(1)扬尘管控专项行动中标单位需通过一些监测手段查找重点污染区域,确定各类扬尘源的日常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第一,对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建议通过洒水抑尘或化学抑尘等方法降低扬尘浓度;第二,针对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易产尘工业企业的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教和防治技术培训,使扬尘防治成为一线人员自发自觉的行为;第三,建议加大扬尘污染的全域防治力度,重点在城乡结合部;第四,建议加强扬尘产生—运输—堆卸等环节的全流程管控,优化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第五,建议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指标体系和常态化评估机制。(2) 无组织排放管控专项行动中标单位需针对无组织排放问题,第一,建议综合运用人力巡查、污染筛查、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前发现问题线索,提前进行查处整治;第二,建议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压实工作责任;第三,建议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加强信息公开;第四,建议强化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3) 其它污染源管控专项行动针对本地特殊污染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协助开展联合督查行动。 | 1 | 年 |
3.2.1 | 要求 |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协助大气科、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针对扬尘、机动车、无组织排放等污染源的联合督查行动。服务期间提供不少于12次专项巡查服务。 | ||
3.3 | 应急巡查要求 | 依据突发事件,中标人需围绕大渡口区环境质量考核点的重点管控区域,除本地驻场人员外。额外派遣技术人员与区蓝天办、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巡查检查,定期进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污染源并取证,由区蓝天办通报到相关部门和街镇,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以实现我区大气环境的整体改善为最终目标,中标单位需在以环境大数据为核心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宏观生态环境决策分析系统及各类专题应用系统的分析结果,并进行综合研判,根据现有的网格化平台,将进行数据保障服务,(1)根据政府定期研判工作会议要求,对近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专项分析汇报,形成专项分析报告。(2)污染过程分析(3)综合评估(4)巡查服务(5)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等服务对于出现的预报预警的数据,中标单位需专门安排现场巡查工程师,派遣驻场工作,提供全职常规化驻场服务,保证及时达到现场,一旦通过监控数据发现污染事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并提交污染事件报告,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到各个网格管理人员。中标单位需针对大气监测管理系统推送的异常报警信息,派遣现场巡查人员对报警点位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给区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降低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若出现重污染天气情况,即辖区大多数站点空气质量指数都超过预警值,中标单位需应立即汇报分析研判预报预警机构,由专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后立即组织实施,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全年空气质量指标的贡献率。通过现场负责人和专家组对实时数据监控历史数据分析,区域排名变化分析、重点城市对比和当地历史数据同期对比(消减率)进行分析,得到空气质量指标降低完成情况以及排名变化情况。通过对平台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和数据分析,真实反映城市大气治理污染情况,并根据达标目标制定实施短期的管控方案,出现污染事件时出派现场巡查人员进,并结合走行进行污染事件的数据监控。中标单位需围绕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围重点区域,制定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方案,综合解决重点区域内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工程施工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中标单位需以实现城市大气环境的整体改善为最终目标,在以环境大数据为核心的基础上,为城市提供从污染成因诊断环境目标分解及管控方案、权威专家咨询服务、中远期规划及监管考核问责的全流程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各项体制机制建设、监测系统运用、精准化锁源消源等大气污染防控手段实施,助力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科学治理、高效管理的新局面。 | 1 | 年 |
3.3 | 应急巡查要求 | 依据突发事件,中标人需围绕大渡口区环境质量考核点的重点管控区域,除本地驻场人员外。额外派遣技术人员与区蓝天办、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巡查检查,定期进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污染源并取证,由区蓝天办通报到相关部门和街镇,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以实现我区大气环境的整体改善为最终目标,中标单位需在以环境大数据为核心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宏观生态环境决策分析系统及各类专题应用系统的分析结果,并进行综合研判,根据现有的网格化平台,将进行数据保障服务,(1)根据政府定期研判工作会议要求,对近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专项分析汇报,形成专项分析报告。(2)污染过程分析(3)综合评估(4)巡查服务(5)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等服务对于出现的预报预警的数据,中标单位需专门安排现场巡查工程师,派遣驻场工作,提供全职常规化驻场服务,保证及时达到现场,一旦通过监控数据发现污染事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并提交污染事件报告,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到各个网格管理人员。中标单位需针对大气监测管理系统推送的异常报警信息,派遣现场巡查人员对报警点位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给区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降低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若出现重污染天气情况,即辖区大多数站点空气质量指数都超过预警值,中标单位需应立即汇报分析研判预报预警机构,由专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后立即组织实施,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全年空气质量指标的贡献率。通过现场负责人和专家组对实时数据监控历史数据分析,区域排名变化分析、重点城市对比和当地历史数据同期对比(消减率)进行分析,得到空气质量指标降低完成情况以及排名变化情况。通过对平台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和数据分析,真实反映城市大气治理污染情况,并根据达标目标制定实施短期的管控方案,出现污染事件时出派现场巡查人员进,并结合走行进行污染事件的数据监控。中标单位需围绕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围重点区域,制定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方案,综合解决重点区域内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工程施工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中标单位需以实现城市大气环境的整体改善为最终目标,在以环境大数据为核心的基础上,为城市提供从污染成因诊断环境目标分解及管控方案、权威专家咨询服务、中远期规划及监管考核问责的全流程技术咨询服务。通过各项体制机制建设、监测系统运用、精准化锁源消源等大气污染防控手段实施,助力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科学治理、高效管理的新局面。 | 1 | 年 |
3.3.1 | 要求 | 围绕大渡口区环境质量考核点的重点管控区域,除本地驻场人员外。额外派遣技术团队与大气科室、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巡查检查,定期进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污染源并取证,由区蓝天办通报到相关部门和街镇,监督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每年不少于12次排查。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10% | 1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技术要求30% | 30分 | 起评分:有效供应商本项起评分为30分1、采购项目一览表中▲号项技术指标需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2、采购项目一览表一般技术指标需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
3 | 履约能力10% | 2分 | 供应商或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顾客满意测评认证证书(AAAAA级)、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AAAAA级)每满足一项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履约能力10% | 2分 | 供应商或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范围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SO2、NO2、CO、颗粒物、臭氧参数,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履约能力10% | 2分 | 供应商或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参与过省级或以上环保科研项目,且该项目主要研究课题为环境空气类在线监测仪器领域的,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提供科研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履约能力10% | 4分 | 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完成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设备制造商获得CMMI5级证书的,得4分,获得CMMI4级证书的得2分,CMMI3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业绩2% | 2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提供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计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信誉5% | 5分 | 供应商与所投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于2020年1月1日到至今,未在环境监监测仪器仪表运维过程中涉嫌数据作假、违规操作而受到省、市或者国家环保部门书面或网站公开通报、行政处罚;满足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运维服务方案25% | 25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运维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运维制度管理、预防数据作假管理措施、日常运维工作、质控方案、应急预案(人为干扰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站点紧急交接应急预案、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人员培训方案}完整体现上述内容且描述清晰明了的方案得25分,一般得18分,较差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安装调试方案10% | 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完整体现上述内容且描述清晰明了的方案得10分,一般得8分,较差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8 | 售后服务能力(8%) | 3分 | 环境监测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达到售后服务完整程度标准GB/T27922-2011规定,并取得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七星级证书的得3分,五星认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8 | 售后服务能力(8%) | 5分 | 供应商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专项评价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气类),且在有效期内,评价级别为一级的得5分,二级的得2分,其余的不得分。 |
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公司名称(公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 |||
保证金金额 | |||||
是否为中标单位 | 是 否 | ||||
是否注册并通过审核 | 是 否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