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车站村安置房项目合作实施单位法人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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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05719001 |
招标公告名称: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车站村安置房项目合作实施单位法人招标(三次)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05719001005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秦皇岛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2016-10-28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
所属地区: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B-2017-315 1、招标条件 秦皇岛市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车站村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棚改工作,并已确定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拆除、渣土清运及场地平整等事项。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完成承接任务,经秦皇岛市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合作实施单位,共同参与完成本项目的棚改工作。现本项目已经具备合作实施单位项目法人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有关规定,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合作实施单位进行项目法人招标,择优选择本项目合作实施单位,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暂定人民币32850万元,其中:国开行暂定提供贷款人民币26000万元,剩余投资全部由中标人提供。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4、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拆除、渣土清运及场地平整等服务事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相应资金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5.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5.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6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5.7具有提供不低于6850万元资金的能力及相应的金融融资能力; 5.8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9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不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还须出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光华路1号六楼)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0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光华路1号六楼)开标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