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第七批耗材项目01包:口腔科低值耗材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8604880668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9566202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53456012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第七批耗材项目01包:口腔科低值耗材三次
项目编号:24AT186048806682-001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凯嘉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2003号骏杰嘉和大厦1315室
成交费率:86%
采购期:3年
采购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联系方式:1395662022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项目负责人:周工、黄工、刘工   联系电话:15345601212/0551-63736272/0551-6373625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3室,联系电话:0551-6373627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函件。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质疑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质疑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质疑人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