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2023年特种连续油管作业补充招标项目2次(变更)(变更)(变更)(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1-xjt11-fk128-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2023年特种连续油管作业补充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T12-FK019-00(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的高压气井作业期间,根据井下情况及作业需求,需下入特种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冲砂、注灰、钻磨、解堵等特种作业。由于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连续油管疏通作业工作量较大,目前现有队伍无法满足作业需求,为保证特种连续油管作业按时安全高效完成,需要增加优选连续油管施工经验丰富的队伍,提供1.75英寸及以上尺寸的特种连续油管及配套设备。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高、服务质量好的队伍承担特种连续油管作业项目。预计工作量2-3井次。具体工作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补充招标,曾经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特种连续油管项目集中招标,(招标编号:ZY21-XJT11-FK128-00)已入围的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不推荐为这个项目的合格申请人。
提供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内特种连续油管作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连续油管施工方案;
(2)特种连续油管施工设备及辅助设备连接、试压;
(3)特种连续油管作业;
(4)编写施工报告及资料上交。
具体范围以单井作业通知单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1 申请人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申请人应至少投入一个连续油管作业队。连续油管作业队人员配备应不少于6人,包括队长1人、工程师或技术员1人、主操作工2人和作业工2人;
连续油管作业队的队长、工程师或技术员、主要操作工应具有连续油管作业3年或以上的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人员简历及对应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2)提供申请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期限:2020年11月-2021年4月。
1.3申请人以下设备应自有或租赁:
1.3.1申请人应至少投入连续油管作业车1辆,连续油管尺寸1.75英寸及以上,下深达到5000米;
1.3.2申请人应至少投入压力等级70MPa或以上的防喷器1套。
资料提供形式:(1)连续油管车、连续油管、防喷器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防喷器铭牌的照片。
2. 外部承包商HSE取证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证书扫描件或HSE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及考核通过证明。
3. 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特种连续油管(1.75英寸及以上)施工作业业绩不少于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 (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2)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
4. 信誉要求
4.1 申请人未处于被中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塔里木油田公司取消(或暂停)准入资格或禁止、暂停交易的状态。
4.2 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5 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未发生事故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申请人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 QHSE要求
6.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申请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7.3申请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7.4申请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其投标无效。
7.5应用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和资质资格核查结果。
(1)申请人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2)申请人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投标无效。
(3)申请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7.6下列情形纳入否决招标人的情形:
(1)申请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准入资格;
(2)申请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禁止准入;
(3)申请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暂停交易资格;
(4)申请人年度评价不合格;
(5)申请人被纳入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组织的HSE培训,或未通过培训后的考核;
(7)申请人存在其它严重违法、违规、失信,不适合参与投标的情形。
8.申请人须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承诺书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9.申请人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0.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资格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资格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2月17日08:00至2023年02月24日23:59(北京时间)
4.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资格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资格申请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潜在资格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资格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10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资格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资格预审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8.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资格申请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资格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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