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互联网岳麓峰会会务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30515002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互联网岳麓峰会会务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3051500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14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地点为中联智慧城、谢子龙影像艺术馆、湘江基金小镇、金茂梅溪湖豪华精选酒店、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小剧院等场地。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负责2023岳麓峰会整体活动策划、设计及相关会务执行等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岳麓论坛、主题论坛、签约仪式、圆桌论坛、路演、启动仪式、接待等执行方案。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最终要求细化、完善方案。 2)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场地使用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沟通衔接、手续办理、杂项费用支付等。 3)负责岳麓峰会公众号运营维护、活动报名、签到、线上直播等系统并且可支持线上会议。 4)负责整体活动舞台视觉效果设计、舞台搭建及撤场、活动舞台使用的设施设备、灯光、音响等的租赁、会议所需要的所有物料设计及制作等,具体详见清单; 5)负责各类会议所需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发放。物料包含但不限于:邀请函、主持卡、指引牌、地贴、展示牌、秩序册、工作手册及会议资料印刷等; 6)负责协助重要领导、嘉宾、参会企业的食宿、交通接待(含室内交通费用,具体详见清单); 7)负责会议现场的引导、组织、协调、安保等工作;8)负责大会医疗、通讯、网络、电力等保障工作; 9)负责现场的摄影摄像、宣传片制作、宣传文案编制、岳麓论坛主持人邀请、大咖短视频制作; 10)负责一江两岸、道旗、灯杆旗、户外LED屏、的士顶灯等社会氛围营销宣传的策划和执行; 11)负责新闻发布会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媒体的邀请、接待及峰会相关报道工作; 12)策划设计执行团队须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水平突出的团队。 同时,拟配团队中所有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成交单位应明确一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工作事项等。其派遣的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服从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备注:具体以采购人要求和活动执行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所有服务内容完成,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如因会务需求额外增加服务分项,所增加部分不在本合同第2条所示的金额明细范围内,甲方应对额外增加部分进行验收审核,经计算审核后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余款,最终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金额(成交金额)。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800244272502019)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8002442725020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主要为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认定,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监督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协助; 6.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追究法律责任; 6.1.3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1.4 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按甲方要求完成2023互联网岳麓峰会会务服务。 6.2.2 本合同签订之后,若乙方已向第三方预订相关项目或支付款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取消具体活动项目的,对于乙方已支付第三方费用,甲方应将该部分费用支付给乙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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