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抗缪勒管激素测定(AMH)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6.4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405990020231468787
项目名称: 抗缪勒管激素测定(AMH)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64350.0000
需求详情:
采购需求 :
1. 实际结算单价=300*33%
2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省内设有独立的医学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并经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验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省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需提供进三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成绩记录),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检测服务能力,保证按质量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委托检测项目;
5.投标供应商在医院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不对临床医生或检验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不得采用其他手段诱导医生多开不必要的检测委托单;
6.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的方法学提供精准检测结果,并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发生差错,积极配合医院解决因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并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全部赔偿。
7.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运送能力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专业人员1人,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供应商的物流标本箱具备 GPS 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
8.投标供应商应配合支持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须符合国家信息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其使用的系统合法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投标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投标供应商有为医院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委托检测的项目、检测的内容、检测的结果。需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并派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
11.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测。标本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重新取样。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
12.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13.投标供应商能够按医院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测后样本。
14.投标供应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
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具备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能力。在突发疫情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医院对新冠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支援的需求,能够快速进行响应。
16.临床科室采集样本后,投标供应商需派专人到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并保证物流运输。
17.一般样本8小时内送达成交供应商。特殊项目检测等按医院要求时间运输到成交供应商,具体按项目协商。
18.样本前处理视检测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与医院具体商定。
19.投标供应商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GBT 28577-2012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与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医院商定。
20.投标供应商需有标本运输应急制度和流程,尽力配合医院紧急情况下的标本检测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标本在本单位检测,不得转运其他第三方实验室,运输时间≤8小时。
22.投标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进行检测,在标本结果出具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23.投标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4.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所检测项目中包含的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安全有效。
25.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采样手册》,明确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检测方法的说明,及需要甲方提供的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等。
2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周七天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6: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27.投标供应商需协助医院进行科室标准化建设,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 的专业技能,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进修培训,提升科室业务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8.投标供应商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医院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
29.合作期限内,医院的实验室能够在院内开展采购的检测项目时,该检测项目可提前终止,医院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30.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检测标本接收保存运输费用、检测报告输出费用、人员费用、税费、资料费、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全部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报价应包含向医院提供医务工作人员到供应商实验室进修服务,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测宣传资料,协助医院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31.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送检项目数量与每个项目的成交单价按月据实结算。
32.成交供应商要与医院相关部门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3.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 小时)。成交供应商接到医院技术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
服务周期: 7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3384639107
联系座机: 0453-642306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0405990020231468787
项目名称: 抗缪勒管激素测定(AMH)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64350.0000
需求详情:
采购需求 :
1. 实际结算单价=300*33%
2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省内设有独立的医学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并经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验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省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需提供进三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成绩记录),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检测服务能力,保证按质量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委托检测项目;
5.投标供应商在医院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不对临床医生或检验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不得采用其他手段诱导医生多开不必要的检测委托单;
6.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符合国家标准的方法学提供精准检测结果,并保证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发生差错,积极配合医院解决因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并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全部赔偿。
7.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运送能力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专业人员1人,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要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供应商的物流标本箱具备 GPS 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
8.投标供应商应配合支持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须符合国家信息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其使用的系统合法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投标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投标供应商有为医院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委托检测的项目、检测的内容、检测的结果。需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并派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
11.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测。标本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重新取样。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
12.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13.投标供应商能够按医院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测后样本。
14.投标供应商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
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具备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能力。在突发疫情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医院对新冠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支援的需求,能够快速进行响应。
16.临床科室采集样本后,投标供应商需派专人到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并保证物流运输。
17.一般样本8小时内送达成交供应商。特殊项目检测等按医院要求时间运输到成交供应商,具体按项目协商。
18.样本前处理视检测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与医院具体商定。
19.投标供应商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GBT 28577-2012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与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医院商定。
20.投标供应商需有标本运输应急制度和流程,尽力配合医院紧急情况下的标本检测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确保标本在本单位检测,不得转运其他第三方实验室,运输时间≤8小时。
22.投标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进行检测,在标本结果出具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23.投标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4.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所检测项目中包含的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安全有效。
25.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采样手册》,明确所述各项目的要求,包括样品的状态、数量、检测方法的说明,及需要甲方提供的病人的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特殊要求等。
2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周七天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6: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27.投标供应商需协助医院进行科室标准化建设,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 的专业技能,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进修培训,提升科室业务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8.投标供应商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医院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
29.合作期限内,医院的实验室能够在院内开展采购的检测项目时,该检测项目可提前终止,医院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30.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检测标本接收保存运输费用、检测报告输出费用、人员费用、税费、资料费、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全部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报价应包含向医院提供医务工作人员到供应商实验室进修服务,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测宣传资料,协助医院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31.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送检项目数量与每个项目的成交单价按月据实结算。
32.成交供应商要与医院相关部门对账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3.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 小时)。成交供应商接到医院技术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
服务周期: 7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13384639107
联系座机: 0453-6423066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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