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辛安矿2022年安全改造项目(矿井水位预警系统),招标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辛安矿,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井水位预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辛安矿2022年安全改造项目(矿井水位预警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矿井水位预警系统,1套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3 00:00至2022-11-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5 13: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招采进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投标人的河北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关联。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进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的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拒收。故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投标文件的大小,提前进行文件投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辛安矿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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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辛安矿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暴学祥、何帅(峰峰集团招标办联系人) | 联系人: | 杨希超 |
电话: | 15175044248 | 电话: | 0310-7055209 |
传真: | 传真: | 0311-6905203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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