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璨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玉平0512-681800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Report
大运河蚕桑学校旧址文化公园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蚕桑学校旧址文化公园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龙华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龙华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运河蚕桑学校旧址文化公园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津桥以南,京杭运河以西
    2.2建设规模:蚕桑学校遗址文化公园现存1栋催青室,1栋礼堂,1个炮楼及1处园景(名莘园),均具有典型的民国建筑风格,为推进保护传承利用好运河文化,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提升区域活力,服务周边居民,现对蚕桑学校遗址文化公园进行整体规划提升。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 16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961001001
大运河蚕桑学校旧址文化公园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大运河蚕桑学校旧址文化公园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60.00
75
    2.4其他: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概算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评审及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设计延伸服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技术指导、设计质量把控、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含派驻现场代表)、竣工图审核等工作、竣工后一年内的遗留设计问题处理(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专业、建筑专业、照明专业、标识专业、内装专业等。如景观布置、园林步道、场地铺装、绿化布置、微地形处理、设施布置、室外照明、标识系统、配套服务建筑设计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单位;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 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详见评标办法。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5000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上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家;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00:00至2023年05月16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龙华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浒墅关经济开发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璨
联 系 人:
孟玉平、张付洋
电 话:
0512-68018532
电 话:
0512-68180072
传 真:
传 真:
0512-68183108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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