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梧州市礼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李济高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邮编:543002
电话:18078075512
质疑项目名称:藤县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19-J1-30012-ZHZB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贵公司通过挂号信以邮寄方式(邮戳日期2019年11月19日)送达的关于《藤县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采购(编号WZZC2019-J1-30012-ZHZB)更改通知(二)及开标时间通知采购过程的质疑函》原件一份(落款日期2019年11月19日),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现对贵公司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该项目采购过程违法,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规定;应该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号)第三十七条(二)的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事实依据:
1、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定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3时30分整→2019年11月8日代理机构发布延迟开标时间通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11月12日,代理机构发布更改通知(二)及开标时间通知: 2019 年11月18日上午9时整。但该“更改通知(二)及开标时间通知”,该项目代理机构并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本供应商”,本供应商错过了参加竞标的机会。
2、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贵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本供应商,导致本供应商错过了参加竞标的机会。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二)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质疑答复:
根据藤县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 019〕3 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 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30号)和《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优化梧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梧建〔2019〕32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现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包括工程建设(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所有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进场交易项目的报名环节。
、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时,要求把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一起公布,由潜在投标(供应商)人自行网上免费下载,任 何单位不得向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违规收取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费用。
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该通知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具体见附件。
1、根据县组织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故本项目为网上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免报名费项目,本项目竞标公告第七点写明:“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xjyzx.com/gxtxzbw/)免费下载。”。所以并不知道本项目有多少家供应商报名,也不知道竞标人联系方式,所以无法通知到每一个竞标人。
2、根据招标文件 “谈判须知”已有写明,4.2.3本公司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不足三个工作日顺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梧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所有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2.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公司至少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该所有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本项目的更改通知(二)及开标时间通知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开标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为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具体见附件)
综上说明, 本项目并没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故质疑不成立,驳回质疑。
如贵单位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4-7288236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
藤县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的通知.pdf
623.2 KB
-
公告附件.pdf
780.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