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6号、6号南门负2层201号)
金额
225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6号、6号南门负2层201号)
挂牌日期:2022-05-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339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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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6号、6号南门负2层201号)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西城区 |
挂牌价格 | 2,25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5-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转让按现状交接,若本标的房屋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4、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因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2)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40%(含已交付保证金,下同)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60%转让价款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给转让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其余60%转让价款以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时提供的合法有效担保予以保证。(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40%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款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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