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
2.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安洼现状启用标准为超20年一遇洪水标准,按照《大清河系防洪规划》、《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安排,大清河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文安洼蓄滞洪区的设计滞洪标准也确定为50年一遇。因此,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需完善文安洼蓄滞洪区的工程建设和安全建设,建立完备的分洪区控制工程体系和切实有效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体系。
本次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按设计滞洪水位5.94m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堤工程、分区隔堤工程、进退水口门、防洪排涝闸、涵、泵站、桥梁工程及安全区、撤退路等。其中新(改)建堤防106km,新(改)建穿堤建筑物25座,分洪口门(闸)3处,新(改)建泵站6座,改建新建桥梁17座,新(改)建撤退路23条,共计37.66km。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4个月。
3.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后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征迁文安县部分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涉及的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内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树木、坟墓、机井等),以及工矿企业资产评估等。
6.质量标准:优良。
7.最高限价:365万元(招标限价:按照冀价经费(2013)1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5-16 09:00至2024-05-22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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