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2024年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招案2024-27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大为021-624463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2024年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2024年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

包件一:福建省分行(不含厦门)

包件二:青岛分行

包件三:无锡分行

项目编号:招案2024-2713

招标人编号:包件一:福建省分行(不含厦门)CGXM81599924070004

包件二:青岛分行CGXM81599924070006

包件三:无锡分行CGXM81599924070005

二、项目简介及分包情况

项目简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卡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3个区域选择共28家供应商提供司法催收法律服务,共分为3个包件。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司法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案件执行、支付令、电话提醒、上门、信函等,案件范围为信用卡案件逾期欠款账户。

中标人数量:包件一:福建省分行(不含厦门)12家;

包件二:青岛分行7家;

包件三:无锡分行9家。

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多个包件,也可中标多个包件。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承诺服务商采购项目数量、总金额。

分包情况:本项目分3个包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3年且年审正常(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相应包件的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人实缴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含)(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的首次挂牌汇率折算),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实缴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如提供的验资报告与实缴注册资金证明材料中实缴金额不一致时,以离投标时间最近的证明材料金额为准;

3.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正文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任意两类,复印件清晰;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 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律所,或其他存在控股或管理等利害关系的两个律所,不得在相应包件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承诺律所及律所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项目招标文件购置费可微信支付/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转账支付,电子发票将于报名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推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基本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账号:31641800003023916

4.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期间,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andawei@cwcc.net.cn,并纸质报名资料送至或邮寄(快递等)至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严大为收。另须同时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登记。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后,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并支付标书费,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相应包件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最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提供投标人验资报告或实缴注册资本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正文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任意两类,复印件清晰;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 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律所,或其他存在控股或管理等利害关系的两个律所,不得在相应包件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须承诺律所及律所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1.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六、开标及投标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包件一:福建省分行(不含厦门):2024年8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包件二:青岛分行:2024年8月15日上午10:30:00(北京时间)

包件三:无锡分行:2024年8月15日上午11:30:0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具体以现场屏幕显示为准)。

3.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 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严大为、王畅、俞晴怡

电话:021-62446385、62441359

邮箱:yandawei@cwcc.net.cn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1-38769888-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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