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一八九五文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期房屋招租
金额
10.9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320601240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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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一八九五文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期房屋招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一八九五文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09,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9 |
挂牌日期 | 2024-09-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按房屋现状出租。 2、承租人须承诺遵守租赁房屋所在建筑管理公司的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收费、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及其他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规定。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该房产重新公开招租。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方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方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出租人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6、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必须添置的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出资投入。租赁期内,租赁房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投入的设备须归还出租人;承租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或无偿移交出租人,对此出租人不予任何补偿。 7、涉及水、电、排水、排污等设施设备改造,承租方自行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并处理好邻里关系,一切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8、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9、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10、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 13、其他未尽事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14、如有免租期,免租期在最后一年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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