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0701-224103110153: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金额
88.1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1-224103110153
预算金额90.75万元
招标公司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871-63113028
中标公司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88.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2022-09-13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采购单位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2-09-1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2-08-19 成交日期 2022-09-13 成交供应商 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88.178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杨工、李工、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113028 采购单位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采购单位地址 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8057629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113028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24103110153
二、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
成交金额(万元):88.17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名称: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美聪、张志祥、刘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0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
联系方式:13578057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联系方式:0871-63113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
电 话:0871-63113028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2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doc 2022-09-13 下载 下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 成交公告-(1份).docx 2022-09-13 下载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巧家生物农药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022-09-13 下载
采购人:巧家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0701-224103110153竞争性磋商文件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一、项目基本情况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目录日期: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六、公告期限6五、开启6四、响应文件提交6三、获取采购文件5
3、报价委托142、供应商资格要求141、项目概况14一、总则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5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5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5、磋商响应文件的约束力154、费用承担14
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2、磋商保证金1711、报价1610、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69、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6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6
五、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9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6、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18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4、磋商响应文件签署及其他规定18
七、授予合同2021、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20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0六、成交结果2019、评审1918、竞争性磋商19
26、质疑和投诉2225、实质性变动21八、其他事项2124、履约保证金2123、合同的签订2022、合同授予标准20
合同条款前附表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二、技术部分25一、商务部分25第三章采购需求25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82.1初步评审标准382.评审标准381.评审方法37评审办法前附表33第五章评审办法3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3.4其他403.3评审结果403.2详细评审393.1初步评审383.评审程序38
五、资格审查资料49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7二、报价函461.1报价组成45一、报价一览表44
5.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535.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2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1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05.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0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9
7.1技术规格偏离表59七、技术部分58六、对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说明575.9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565.8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555.7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4
10.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适用)64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63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3九、类似业绩情况表62八、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表617.2服务方案60
一、项目基本情况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66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使用)65
6.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90.75万元4.预算金额:90.7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1.招标编号:0701-224103110153。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生物农药1 | 4%春雷霉素 | 8561 | 瓶 | 100ml/瓶 |
2 | 生物农药2 | 5%阿维菌素 | 8561 | 瓶 | 100ml/瓶 |
3 | 生物农药3 | 苏云金杆菌 | 8561 | 瓶 | 300ml/瓶 |
4 | 生物农药4 | 20.8%四螨嗪 | 8561 | 瓶 | 500g/瓶 |
5 | 生物农药5 | 25%石硫合剂 | 8561 | 瓶 | 1000g/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供应。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项目区乡镇、村委会等,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2年8月25日下午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6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5开票方式: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报价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需提供:付款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如付款方仅能提供单位名称或者付款方是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本公司将根据供应商填写的地址以到付形式寄出,如因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错误导致供应商未收到发票或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开错发票,我公司概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注:纸质文件领取方式为:若需要纸质文件的请携带通用招标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联系电话:0871-63113028)领取。3.4购买文件流程:供应商应在通用招标网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3.3网上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登录(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购买流程查看网站http://www.china-tender.com.cn/tbr/2331.jhtml)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3.2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地点:巧家县农业农村局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巧家县农业农村局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1.发布公告的媒介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联系人:丁主任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名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71-63113028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578057629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871-63113028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联 系 人:丁主任联系电话:13578057629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联 系 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联系方式:0871-63113028 | |
1.3 | 项目名称 |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 |
1.4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项目区乡镇、村委会等,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
1.5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供应。 | |
1.6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 |
1.7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
2.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含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的许可证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9、2020、2021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见第六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见第六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
2.3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 | |
2.5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6.1 | 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7.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任何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进行澄清。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 |
11 | 竞争性磋商报价 | 1、本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最高上限价):90.7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次磋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 |
12.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网银转账、电汇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说明:1.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供应商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供应商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2.磋商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号,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3.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后,将交纳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 |
13.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4.3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1、文本文档:壹份正本,贰份副本。2、电子文档:壹份 (以U盘的形式提供,内容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 |
15.2 | 密封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15.3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 项目名称: ; (2)招标编号: ;(3)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开封。 | |
16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巧家县农业农村局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 |
18 | 竞争性磋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磋商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或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移交磋商小组,本次磋商不公布初次(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的抽取: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抽取磋商顺序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由公证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最终抽取的顺序,供应商将按此顺序进行二次报价。 | |
19.1 | 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的组成 | 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
1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0.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 |
24 | 履约担保金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等;合同价的5% | |
26 | 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投标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 |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否则不予接受(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联系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1)联系部门:巧家县农业农村局(2)联系人:丁主任(3)联系电话:13578057629(4)通讯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1)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联系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3)联系电话:0871-63113028(4)通讯方式: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3. 携带资料(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
2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27.2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服务)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27.3 |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服务)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价格在享受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供应商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投标报价表》,计算其所投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服务享受价格10%的价格扣除。 | |
27.4 | 分包转包 |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 |
27.5 | 供应商注意事项 |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 |
27.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1.4供货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项目概况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1.7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质量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供货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费用承担3.2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3.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报价委托2.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2.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1供应商一旦参与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磋商响应文件的约束力4.3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承担。4.2公证费(若有):成交人应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2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771号)的通知规定承担公证费。4.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工程或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的,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4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解决。6.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
8.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理时间,采购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己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供应商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8.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文件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采购代理机构。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0、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3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3本项目发包方式为总价包干方式,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并且包括培训费、人工成本、设备工具、辅料耗材、交通、食宿、保险、税费、利润等相关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人工及其他成本变化等风险因素调整,也不能随市场变化因素、工作量大小而增加,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1.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1、报价10.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11.9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11.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1.6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若进行调整,调整后,完成时限、服务质量等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5本次竞争性磋商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二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11.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2.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2.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对于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应视其磋商响应文件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而予以拒绝。12.2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交纳: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1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数额、时限、方式提交保证金。12、磋商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和报价承诺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4.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4、磋商响应文件签署及其他规定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第12条有关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后90日历天。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6)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4.7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14.6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14.5报价一览表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4.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签字盖章齐全,副本可为正本完全的复印件,当正副本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
(1)项目名称:;15.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进行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密封章,且在密封袋上标记以下内容:15.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8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6.2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1提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15.4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开封。。(2)招标编号:;
18、竞争性磋商五、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7.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密封送达采购人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7.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3按照竞争性磋商的规定,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8.6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受:18.5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按抽取的磋商顺序进行磋商,供应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二次报价;18.4响应文件的开启:待磋商小组组建后,由采购人按随机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并交由磋商小组,随后由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18.3磋商顺序的抽取: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抽取磋商磋商顺序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最终抽取的顺序,供应商将按此顺序进行二次报价。18.2密封情况检查:磋商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或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移交磋商小组,本次磋商不公布一次报价。1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进行竞争性磋商。
19.2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9.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评审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9.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19.3评审过程的保密
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六、成交结果(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相关规定的;
22、合同授予标准七、授予合同21.2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该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20.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3.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合同的签订20.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及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0.1合同将授予最大程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最佳报价的供应商。
24.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否则,视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人的全部保证金。24、履约保证金23.7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3.5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评估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的工作转让(转包)给他人。23.4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任务大纲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实质性变动八、其他事项24.3履约保函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经审核,项目执行无误后,退还供应商的银行保函。2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6.2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6、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否则不予接受(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本保函作为(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保证金:银行保函附件一:银行保函格式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商务部分采购需求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保函有效期日数)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是否接受联合体:否(四)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供应;(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项目区乡镇、村委会等,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二)最高限价:90.75万元;(一)预算金额:90.75万元;
注:1、针对不同规格,以总量为准,数量可以按照总量进行换算(一)采购内容二、技术部分(七)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六)采购人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生物农药1 | 4%春雷霉素 | 8561 | 瓶 | 100ml/瓶 |
2 | 生物农药2 | 5%阿维菌素 | 8561 | 瓶 | 100ml/瓶 |
3 | 生物农药3 | 苏云金杆菌 | 8561 | 瓶 | 300ml/瓶 |
4 | 生物农药4 | 20.8%四螨嗪 | 8561 | 瓶 | 500g/瓶 |
5 | 生物农药5 | 25%石硫合剂 | 8561 | 瓶 | 1000g/瓶 |
货物和相关服务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技术规格和标准: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规范要求(规范列表略)。3.1技术要求(三)技术规格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省农业农村厅、昭通市市农业农村局、巧家县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指定的乡镇、村委会。(二)服务描述
序号 | 服务描述 | 数量 | 实物单位 | 提供服务的地点 |
1 | 运输和保险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其他服务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2.1.2以上货物须在性能上满足或优于上述技术规格和标准,不得为试制、组装或者不成熟的产品,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2.1.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由于采购产品是应用于各季节农作物(经济林果),具有时限性,各类产品不排除不统一供货,供应商应根据业主要求具体时间提交货物,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应符合农作物(经济林果)适应性要求。3.2.1质保期:3.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2)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规范、标准等;
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3.2.2售后服务内容3.2.1.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3.2.1.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3.2.4故障响应时间要求3.2.3.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4.2.3.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服务。3.2.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说明:合同格式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
2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供应。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项目区乡镇、村委会等,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3 | 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4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5 | 其他:双方协商确定 |
签订地点:书同合(委托采购){本合同为省级财政采购格式,项目不同时应调整}
签定日期:年月日乙方(成交人):签定地点:甲方(采购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服务合同云南省财政厅制
成交通知书;服务承诺书;技术规格响应表;乙方提交的磋商文件和“报价一览表”;合同条款及格式;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甲方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项目编号:)进行委托采购,根据采购的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3.合同金额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内容和要求部分。2.服务范围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1.合同范围和条件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6.合同纠纷处理双方商定,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5.服务时间和地点本合同服务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4.付款条件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果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本次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应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8、其他约定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7.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无正文)说明:合同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签订合同的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8.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骑缝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 |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电 话: | 签订日期: |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电 话: | 签订日期: |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邮 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电 话: | |||||||||||||||||||||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 |||||||||||||||||||||||||||||||||||||||||
地 址: |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电 话: | |||||||||||||||||||||||||||||||||||||||||
签订日期: | |||||||||||||||||||||||||||||||||||||||||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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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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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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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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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1.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五章评审办法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2.2、2.3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证照核验情况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5项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报价函为原件。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为原件。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注:响应文件(包括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条件 |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其他 |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的: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最后报价、技术部分、企业综合实力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最后报价F1为 35分;技术部分F2为60分;企业综合实力部分5分。 | ||
2.2.2 |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35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磋商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文件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磋商报价。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7.2、27.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注意事项:1.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并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00%-10%)价格评分将在评审价的基础上进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5.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供应商最后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将被否决。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技术参数(5分) | 技术响应程度评审因素:评委将综合考虑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技术部分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分:a. 满分为5分,以5分作为基本分(进入技术部分评审的供应商,无减分因素的情况,得5分) b.减分因素: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当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按下列原则进行减分:技术响应有负偏离,视偏离程度,一项负偏离扣0.5分,分值扣完为止。c.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提出的响应指标是否高于或低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供货方案(15分) | (1)能充分理解和把握采购人需求,供货方案详细,服务内容、服务体系全面,具有针对性,响应方式、响应时间等计划及措施较详细、全面、可行的得15分;(2)供货方案合理,服务内容、服务体系全面,响应方式、响应时间等计划及措施详细、基本可行的得10分; (3)供货方案一般,服务内容、服务体系、响应方式、响应时间等服务计划及措施较粗略、可行性较差的得5分。(4)无供货方案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实施进度计划安排(10分) | (1)实施进度计划安排比较合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内容完整、能保证提前交货、切实可行的,得10分;(2)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排有欠缺,能保证按时交货的,得6分;(3)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内容不完整、不能体现交货期的,得2分。(4)无供货时间进度计划内容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配送人员、车辆配置(5分) | 配送人员、车辆配置全面,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配送需求,有详细的人员、车辆安排措施的,得5分;配送人员、车辆配置全面,能基本满足本项目配送需求,得3分;配送人员、车辆配置不全面,不能满足本项目配送需求,得1分;未提供配送人员、车辆配置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 |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析全面,实用、经济、可行性强的,相应处置措施合理,有针对性的,得5分;(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析一般,实用、可行,有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得3分;(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析差,实用性差,处置措施不得当的,得1分。(4)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安全保障措施(5分) | 供应商对工作人员的车辆、货物的安全负责,即参与服务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货物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疾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等均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所有赔偿义务。(1)安全保障措施阐述合理、可行,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得5分;(2)安全保障措施阐述较合理,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够具体的,得3分;(3)安全保障措施阐述不合理或不可行,无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4)无安全保障措施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 | (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合理、可行,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得10分;(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较合理,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够具体的,得6分;(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不合理或不可行,无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4)无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 | |
2.2.3(2) | 技术部分评审F2 (满分60分) |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5分) | (1)服务内容及承诺特别全面,有详细的保障措施,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且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得5分;(2)服务内容及承诺较全面,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有项目保障措施,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有一定的差异的,得3分;(3)服务承诺较差、保证措施不合理,项目保障措施较差的,无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得1分;(4)无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 | |
2.2.3(3)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F3(满分5分) | 项目类似经验(5分) | (1)2019年1月1日起(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1项类似生物农药供货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或其他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1)最后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磋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1)最后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评分标准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审程序(3)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1比较与评价3.2详细评审(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2.2详细评审(6)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取消其磋商资格。(2)技术部分(F2)企业综合实力部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供应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d.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c.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计算出得分F3;b.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a.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最后报价计算出得分F1;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4其他3.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3评审结果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招标编号:0701-224103110153响应文件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
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报价函一、报价一览表目录
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九、类似业绩情况表八、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表七、技术部分六、对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格式自拟1.1报价组成一、报价一览表(目录可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 | 小写(元):大写: |
供货期 | |
质量标准 | |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形式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 |
备注:此报价一览表,应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限价。 |
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致:(采购人)二、报价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按服务期要求完工,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3.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1.按磋商文件需求一览表和报价表,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电话:电邮:地址: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供应商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特此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公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我代表公司授权(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及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注: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
账号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供应商应附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5.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格式自拟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说明: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5.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5.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也不属于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采购人):5.7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特此声明。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采购人):5.8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保证金提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须附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的复印件,保函形式的提交应同时提交原件)5.9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表格填写说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点、验收标准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六、对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说明......
序号 | 合同条款前附表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注:若“无偏离”时,应填写“无偏离”。如表格行数不够,此表可以自行曾加。2、表格中“偏离”部分,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1、表格中“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表格中“偏离”部分,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1、表格中“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表格填写说明:7.1技术偏离表七、技术部分
序号 | 磋商文件对应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
7.2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注:若“无偏离”时,应填写“无偏离”。如表格行数不够,此表可以自行曾加。3、供应商对偏离情况作出承诺,若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安全保障措施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配送人员、车辆配置2.实施进度计划安排1.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职业资格证(若有)证件复印件。八、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表.....6.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相关证书 | 类似项目参与经验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相关证书 | 有/无 | 具体阐述(若有) |
注: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的项目合同或其他第三方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九、类似业绩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货物)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使用)说明:供应商若不属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须承诺本公司不属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格式自拟并盖章确认。10.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适用)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供应商名称: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一、招标编号:0701-224103110153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罗美聪、张志祥、刘义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成交)金额:881783.00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云南项目巧家县生物农药采购包采购需求:生物农药1:4%春雷霉素,数量8561瓶,备注100ml/瓶;生物农药2:5%阿维菌素,数量8561瓶,100ml/瓶;生物农药3:8000IU/微升 苏云金杆菌,数量8561瓶,500ml/瓶;生物农药4:20%四螨嗪,数量8561瓶,500g/瓶;生物农药5:29%石硫合剂,数量8561瓶,1000g/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供应。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金额为:0万元收费标准: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0870-3025125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建设街50号名称:巧家县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71-63113028联系人:黄工、杨工、李工、王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1.采购文件十、附件电话:0871-631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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