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就新华通讯社供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00475C)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02日起至2020年12月0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项目名称: 新华通讯社供稿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
3、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内容:
(1)供稿服务内容:通稿新闻线路、国际专稿线路、新媒体专线、图片通稿线路、体育图片专线、图表漫画专线、外代图片一线、外代图片二线。(2)稿件使用范围:供应商提供的稿件授权采购人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及其电子版,珠海新闻网,珠海杂志,珠海报业旗下APP及微信、微博上使用。(3)供稿服务方式:3.1供应商以卫星传输方式向采购人供稿。3.2供应商以互联网传输方式向采购人供稿,采购人进入供应商的新华全媒新闻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home.xinhua-news.com )。(4)供应商工作内容:4.1供应商按相关协议规定的内容及方式向采购人供稿。4.2负责以租赁形式向采购人提供接收新华通讯社新闻产品的卫星地面接收站设备及选稿软件(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承担首次设备运输费用。接收站设备及选稿软件成交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并安装调试。协议所指租赁费已包含在本供稿服务费用中。4.3随时听取采购人对供稿质量、传输时效及技术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记录声明函;
(3)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供应商名称后,查询不到供应商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供应商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或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单位投标。
③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该项目符合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的《珠海市市属文化企业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依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新华社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法定新闻监管机构,及时、准确、权威报道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内外时政、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的重要新闻,同时是国内最大、最权威的图片采集和发布机构,符合按规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
2、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关系说明: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全资子公司,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同一法定代表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是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广东的唯一分支机构,代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和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签署合作协议。
3、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供应商与采购项目需求匹配。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文霞 电话:0756-2526380
联系地址:珠海市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16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7668333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406室
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2日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2018.7.27.pdf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2018.7.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