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5 18: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保8井区煤层气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1-ZZ01-FW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保8井区煤层气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专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忻州分公司保德区块保8井区煤层气开发项目目前剩余10口丛式井和20口水平井(实际井数以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审批的勘探开发部署方案为准),丛式井预测平均井深为1750米,水平井预测平均井深为2200m。
2.2招标范围:对工区范围内10口定向井和20口水平井钻井废弃物(废弃泥浆、岩屑和压裂返排液等,以下统称为“钻井废弃物”),进行收集、拉运和集中处理,使井场环境达到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标准及地方环保部门认可。预计工作量为4.37万吨,实际工作量以勘探开发部署为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工作量根据实际勘探开发部署及中标单位施工能力和施工质量进行调整。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境内。
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及各省份相关政策,若投标企业所在地取消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截图),具有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应以自有施工队伍参与投标,利用防渗漏、防抛洒、防扬尘的运输车辆统一运至榆林市危废集中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允许运输业务外包,运输业务外包的需要提供与专业运输公司的合同;
3.3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独立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⑥未被煤层气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0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号:252000577696
行号:10449106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001-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35743394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电子版(U盘)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中,电子版(U盘)需在开标前递交至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收件人:程先生15539941617。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04月14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15日08:40(北京时间)前。
②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条)。
5.2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001:投标保证金”,否则影响退还。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4月1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563827718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539941617
邮箱:zzchj@cnpc.com.cn、3357433941@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2021年3月25日用于退还保证金的信息表格式
用于退还保证金的信息表
来款信息
(此处填写投标人名称)
万元整
来款时间:年月日
(此处按实际汇款时间填写)
来款用途: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联系方式
备注:银行代码(银行行号):000000000000(12位)
开户行所在地:
说明:1、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填写此表。
2、表中信息由投标人填写,填写完成后,删除带括号的提示用语。
3、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单独汇出,退还时也退还至该账户,因此收款单位与来款单位应一致。
4、投标人必须保证填写的投标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12位银行代码【银行行号】正确无误。如果填写有误,将无法正常退还投标保证金,其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需将此表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邮件地址:3357433941@qq.com。
6、开户行所在地填写到地市级,直辖市填写到所在区。
收款单位 | (此处填写投标人名称) | 来款单位 |
开户银行 | xx银行ⅹⅹ支行 | 金额 |
账号 | 00000000000000 | |
用途 | 退投标保证金 | |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 (此处由各个招标业务员按实际填写后提供给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