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5081626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荥经县云峰山国家4A级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荥经县云峰山国家4A级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荥发改投资[2023]2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荥经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荥经县严道街道、荥经县青龙镇莲花村、柏香村等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景区游客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改造提升游客驿站3处,对云峰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打造青龙河沿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游步道3.5公里、生态停车场16500平方米及安装充电桩、景区智慧管理系统、旅游厕所6处、景区游览标识标牌;配套建设景区附属设施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3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含债券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至少具有一名工程经济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人社部门颁发的带二维码职称证书扫描件,二维码无法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注:以上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本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新入职人员从入职算起。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申请人在《四川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并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备、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有偏差的作废标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4日08时00分至  202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荥经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508162628    
    传    真:              
                    
                2023年07月14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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