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伊犁州奎屯市南区道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05252662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军军 18609925302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6 11:10 - 2024-09-11 20:00
采购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结合伊犁州奎屯市南区道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批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服务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企业业绩: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次要参数要求:1项
100000.00
-
买家留言:伊犁州奎屯市南区道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乙方需为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乙方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3.乙方需提供专家名单、资格证书及人员在乙方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4.乙方报价应包含服务期间产生的交通(自带车辆)、食宿、差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并提供报价明细。5、资料真实性承诺。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18: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奎屯市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送货备注: 伊犁州奎屯市南区道路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响应时限
甲方提出相应服务需求后,需在48小时内组织专家带车到达项目现场踏勘,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工作地点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付款条件
乙方完成50%工作任务,并提交上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核后,甲方付合同金额的50%;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及批复等相关工作,甲方付合同金额的100%,以上所列支付资金均需乙方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