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3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3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5.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6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中标候选人第2名:湖北鸿亚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6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8.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6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中标候选人(湖北鸿亚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中标候选人(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鸿亚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圣基恒信(十堰)工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
该公司有1项关键商务条款偏离,一般商务条款无偏离,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 投标须知 16.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文件响应: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是5万元<5.1万元(投标报价340万元*1.5%=5.1万元)。
评委会成员评议得出该公司商务评议不合格,不可进入技术评议。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335.2万元。
中标候选人(湖北鸿亚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338万元。
中标候选人(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评标价为:338.2万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服务支持采购部 |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 |
联系人:吴步明 | 联系人:朱涛 | |
电话:027-84284904 | 电话:0719-8268577 | |
电子邮件:wubm@dfcv.com.cn | 电子邮件:zt@dfm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