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告字[2023]20

GTJY-GM-2023-0020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高密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网上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土地

面积

M2

容积率

(万元)

保证

(万元)

2023-38

新城大道西、姚前路北

商住(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高于7%

25757

40
70

1.0≤△≤2.1

14296

4290

2023-39

永康路东、姚前路北

商住(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高于22%

9195

40
70

1.0≤△≤1.7

5102

1535

2023-40

新城大道西、姚前路北

商住(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高12%

4055

终止日期:
20601019
20901019

1.0≤△≤2.2

2250

675

2023-41

康成大街北、豪迈路东

居住

15590

70

1.0≤△≤1.6

4209

1265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及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列入限制竞买土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1115日至20231213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网(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gmggzy/)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本次公告所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购需先登录系统通过“会员网上注册”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高密市”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竞买人选择“土地/矿业竞买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购,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 11:30,下午13:00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竞买申购)。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23238752323876

2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请各市场交易主体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数字证书办理资料,根据不同主体类别,按所需服务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持相关证件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即收即办。(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

网上办理:1.请各市场交易主体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办理平台(http://wf.sdzhuoma.com/),根据个人证书或企业证书办理需要选择相应证书类型;

2.市场主体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办理材料模板要求下载填写并扫描上传;

3.市场主体通过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办理平台选择数字证书交付方式并确认提交;

4.在线办理平台工作人员在线对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理材料进行校验,并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办理人,如遇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办理时限可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5.在线办理平台根据市场主体选择的交付方式(邮寄、现场自提等)及时交付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15345366335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19953638182

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

赵工:18765102953;李工:13563611613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时间

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1115日至2023121315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竟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竟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15时。

挂牌交易时间为:202312515时至2023121515时。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手续办理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高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由出让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结束后5日内,竞得人依据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到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方式

挂牌成交后,保证金直接转作定金(定金征收标准为成交价款的20%)和出让金,剩余出让价款需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为2亿元(含)以内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成交价款为2亿元以上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出让金。

九、供地时间

出让地块于合同签订之日供地。

十、组织实施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由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密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其它事宜

(一) 回迁安置情况:12023-38地块:安置住宅户数:400户,其中130平方米272户,115平方米128户,住宅总建筑为50080平方米;安置商业12户,其中210平方米3户,240平方米1户,270平方米2户,310平方米6户,商业总建筑面积3270平方米。22023-39地块:安置住宅户数:94户,其中130平方米34户,115平方米60户,住宅总建筑为11320平方米;安置商业11户,其中105平方米2户,220平方米1户,240平方米1户,300平方米4户,330平方米3户,商业总建筑面积2860平方米。32023-40地块:安置住宅60户,其中130平方米30户,90平方米30户,住宅总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安置商业15户,其中100平方米7户,130平方米2户,150平方米3户,180平方米1户,200平方米2户,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990平方米。4、配套公共建筑面积约:1071.87平方米,其中2023-38地块235.36平方米,2023-39地块173.72平方米,2023-40地块662.79平方米。5、安置储藏室建筑面积约7819.53平方米,其中2023-38地块1378.55平方米,2023-39地块5595.98平方米,2023-40地块84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9716.73平方米,其中2023-38地块2810.64平方米,2023-39地块14740.09平方米,2023-40地块2166平方米。

 建设标准及交房时间: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已完成的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和工期要求,自筹集资金完成项目全部开发手续办理及建设。竞得人须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完成安置房项目建设,并无偿交付朝阳街道姚哥庄社区管委会进行安置分配,并竣工验收交付两年内负责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竞买方如安置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竞买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房导致拆迁方向拆迁户增加的租赁费、违约金等。

(二)幼儿园配建:2023-3840地块:根据高政函[2020]234号文件批复,本规划片区由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在姚前路北、永康路东配套幼儿园用地内建设15班配套幼儿园一座,幼儿园用地依法划拨。2023-38地块按规划住宅面积核定应配建1.5班幼儿园、2023-39地块应配建0.3班幼儿园一座、2023-40地块应配建0.2班幼儿园一座。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母公司、子公司)竞得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建幼儿园需先期规划、先期建设、先期验收并无偿交付使用。若非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母公司、子公司)竞得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另行单独缴纳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2023-38地块3756285元、2023-39地块751257元、2023-40地块500838元,缴纳的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配套幼儿园建设。

2023-41地块按照规划住宅面积需配建0.6班幼儿园一座,达不到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竞得人需另行单独缴纳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1502514元,缴纳的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配套幼儿园建设。

全部地块缴纳的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单独缴纳,未尽事宜按高政办发[2016]95号、潍教字〔20198号、高政办字[2019]79号文件执行。

(三)2023-41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四)2023-41地块的开发建设除遵守房地产开发相关规定外,还须按《高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高建书[2023]-08号)执行。根据《潍坊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竞得人签订合同后,可按照各职能部门(市政专营单位)提出的宗地管理意见和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用地汇总清单于合同签订时由出让人一并交付竞得人。

(五)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费用自理。如有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选择是否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六)全部地块根据规划条件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按鲁民[2021]83号和高民发[2021]39号文件办理。

(七)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工程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八)全部地块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方可参加竞买。

咨询电话:05362585072

 

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