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天
金额
507.2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10361001002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三河市医院
采购人地址 :三河市迎宾南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建民 138032297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旭 0316-2381932
采购预算金额:50721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并对医院内行政办公楼、老门诊楼、老急诊楼、老医技楼、制剂楼、餐厅、锅炉房总务楼、宿舍楼等单体进行拆除,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350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河市迎宾南路西侧,兴安路南侧(三河市医院院内)。
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合同估算价:507.21万元
2.2招标范围: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位于三河市迎宾南路西侧,兴安路南侧(三河市医院院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禁 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 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0-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0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09:30
开标时间:2024-11-20 09:30
开标地点: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三河市医院
采购人地址 :三河市迎宾南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建民 138032297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旭 0316-2381932
采购预算金额:50721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并对医院内行政办公楼、老门诊楼、老急诊楼、老医技楼、制剂楼、餐厅、锅炉房总务楼、宿舍楼等单体进行拆除,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350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河市迎宾南路西侧,兴安路南侧(三河市医院院内)。
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合同估算价:507.21万元
2.2招标范围: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位于三河市迎宾南路西侧,兴安路南侧(三河市医院院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禁 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 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0-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0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09:30
开标时间:2024-11-20 09:30
开标地点: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三河市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备注: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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