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C17161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019df100746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女士0571-87297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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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J2019DF100746 | 监测编号 | GR2019ZJ1000269 |
标的名称 | 浙C17161 | 转让底价 | 2.163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9-04-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4-15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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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大型普通客车 | 原车牌号码 | 浙C17161 |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
使用年限(年) | 数量(量) | ||||||||||||||||||||
排量 | 排档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2000000 | 年检至 | |||||||||||||||||||
交强险 |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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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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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4-0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交所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5室),逾期无效。浙交所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自然撤牌。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4.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5.车辆产权均登记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相关产权登记和完税凭证齐全,具体详见标的物清单。6.本次转让的标的均处于闲置状态,现分别停放在浙江省温州市牛山客运中心站和温州汽车南站内。7.本次转让的车辆不含营运资质。8.本次转让的车辆年审、车辆交强险均在有效期内,无其他保险。9.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10.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11.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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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辆的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该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打、垫资),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3.意向受让方除在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外,应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文件》及其备注清单中所列的材料;(2)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5.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6.标的物成交价格为净价,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7.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过户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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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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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中信银行账号转账 | |
中信银行账号 | 收款单位: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232800800014116691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转让方联系人 | 金先生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39688806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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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传真 | 转让方联系邮箱 | ||||
转让方联系地址 | 转让方网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江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1-87297120/18606501560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jiangrui@zjpse.com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05室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zjps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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