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zc-2024-09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任022-262923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4-0904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畜肉类、畜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酸奶类、蔬菜类、禽蛋类、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类、米、面、面包及蛋糕类,根据实际需求量确定,交货时间为下达订单后的次日上午7:00前送达至食堂,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1、食品配送结合单位驻地区域情况,需求数量根据官兵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提供质量可靠,安全优质的“绿色、清洁、健康”的副食品,货源和品牌: 禽肉(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干菜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畜肉、冷冻食品、牛奶、调料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3、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关的规定。一是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定点屠宰场、禽蛋、水产类养殖等)提供,调味品等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商品并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内。二是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在配送途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得造成损坏和污染,对损坏和污染的副食品,采购方有权拒收。三是受季节气候及副食品质量要求等原因影响时,供应商要达到全程冷藏配送;配送鲜活水产品时要达到全程有氧配送(必须提供制氧设备)。配送半成品时,必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时,要确保卸货验收后的场地卫生干净整洁。
4、所供肉类和水产品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一是所供水产品需提供有资质的质检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肉类需开具并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合格证》。二是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技术人员,需求方可随时到现地查看验收。每日配送前检测,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三是供应商对所配送的食材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饮食安全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后果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具备配送能力。一是务必于每天 7:00 时之前将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二是配送车辆要有明显的供应商企业标志,配送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且佩戴胸卡,持证上岗。三是不能及时送达的要及时与采购方联系,说明原因。四是如采购单位遇有临时及重大任务时,供应商应按各单位要求无条件将副食品及时配送到位,不得延误。
6、供应商要合理控制配送价格,按照需要,供货商每月可向配送单位递交一份主要副食品价格表,以便配送单位合理采购。
7、供应商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由税务部门认定后,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和由国家税控系统出具产生的副食品配送明细。
8、供应商提供的明细须符合单位食品订单数量和种类,食品以净重量为准(水产品滤掉水分和冷藏冰重量,蔬菜水果类祛除外包装袋及泥块重量),不得缺斤短两,若到货检验时发现副食品数量不足,规格与相关要求不符,供应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副食品要在两小时内运达采购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特别严重的则由供应商按当日需求单位食品订购数量的2倍赔偿损失。
9、经公开招标产生供应商后,采购方与其签订合同,本次蔬菜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原则上服务期为壹年,由于正面临副食品配送采购改革调整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上级统一采购副食品配送公司,则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终止此次招标的成交单位,改用上级统一招标的配送公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参股/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以成立日期至开标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禁止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失信人名单里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情况查询记录以截屏方式放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招标活动 ,情况查询记录以截屏方式放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被授权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JJZBDL@126.com办理相关获取磋商文件手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15620713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联系方式:于任联 022-2629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任联
电 话: 022-26292322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4-0904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畜肉类、畜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酸奶类、蔬菜类、禽蛋类、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类、米、面、面包及蛋糕类,根据实际需求量确定,交货时间为下达订单后的次日上午7:00前送达至食堂,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1、食品配送结合单位驻地区域情况,需求数量根据官兵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提供质量可靠,安全优质的“绿色、清洁、健康”的副食品,货源和品牌: 禽肉(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干菜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畜肉、冷冻食品、牛奶、调料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3、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关的规定。一是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定点屠宰场、禽蛋、水产类养殖等)提供,调味品等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商品并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内。二是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在配送途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得造成损坏和污染,对损坏和污染的副食品,采购方有权拒收。三是受季节气候及副食品质量要求等原因影响时,供应商要达到全程冷藏配送;配送鲜活水产品时要达到全程有氧配送(必须提供制氧设备)。配送半成品时,必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时,要确保卸货验收后的场地卫生干净整洁。
4、所供肉类和水产品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一是所供水产品需提供有资质的质检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肉类需开具并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合格证》。二是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技术人员,需求方可随时到现地查看验收。每日配送前检测,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三是供应商对所配送的食材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饮食安全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后果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具备配送能力。一是务必于每天 7:00 时之前将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二是配送车辆要有明显的供应商企业标志,配送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且佩戴胸卡,持证上岗。三是不能及时送达的要及时与采购方联系,说明原因。四是如采购单位遇有临时及重大任务时,供应商应按各单位要求无条件将副食品及时配送到位,不得延误。
6、供应商要合理控制配送价格,按照需要,供货商每月可向配送单位递交一份主要副食品价格表,以便配送单位合理采购。
7、供应商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由税务部门认定后,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和由国家税控系统出具产生的副食品配送明细。
8、供应商提供的明细须符合单位食品订单数量和种类,食品以净重量为准(水产品滤掉水分和冷藏冰重量,蔬菜水果类祛除外包装袋及泥块重量),不得缺斤短两,若到货检验时发现副食品数量不足,规格与相关要求不符,供应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副食品要在两小时内运达采购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特别严重的则由供应商按当日需求单位食品订购数量的2倍赔偿损失。
9、经公开招标产生供应商后,采购方与其签订合同,本次蔬菜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原则上服务期为壹年,由于正面临副食品配送采购改革调整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上级统一采购副食品配送公司,则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终止此次招标的成交单位,改用上级统一招标的配送公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参股/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以成立日期至开标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禁止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失信人名单里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情况查询记录以截屏方式放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招标活动 ,情况查询记录以截屏方式放入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被授权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JJZBDL@126.com办理相关获取磋商文件手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15620713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联系方式:于任联 022-2629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任联
电 话: 022-262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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