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康定公路分局g318线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小修工程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混合料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2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36-286656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女士028-877168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2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318线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小修工程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混合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1、现将3.3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中备注由“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等所有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更正为“不含运输费”;
2、现将3.3技术要求6、供应方式由“(1)运输:产品在运输中必须使用沥青砼运输专用运输工具,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注意防火防腐蚀,且不能与其它有害物质相接触,同时在装卸时尽量避免破裂损失,不得有雨水等掺入,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2)储存:除长期不使用的沥青可放在自然温度下存储外,沥青砼在储罐中的贮存温度不宜低于130°c,并不得高于 170°c。沥青砼储存时应远离热源,保持清洁,严禁与有机溶剂等相接触。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3)供货:根据采购人需求,由釆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下达供货计划,与此相关的临时存放保管费和分批供货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提前发岀供货要求并且根据维护施工现场实际需要,提前4小时将作业地点、摊铺时间、需求数量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供货要求后5小时内必须将所供货物按质、按量、按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经采购人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确认后签署收货凭证,该收货凭证作为结算依据。货物以中标供应商运输到釆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的送货人员双方确认签字数量为准。”更正为“采购人提前发岀供货要求并且根据维护施工现场实际需要,提前4小时将作业地点、摊铺时间、需求数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当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组织生产。”;
3、现将3.5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由“(1)本项目报单价,所报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包干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报单价,所报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包干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送至交货地点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运输费(含过路、过桥等各种通行费)、杂费、装卸、仓储、 转运费、货物损失费、保险费以及各种税费(含增值税等)、自检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有效期直至釆购合同有效期结束,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改报价单价,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货物滞留引起的价格波动:如遇道路断道、施工进度等影响,导致供应商供应之材料出现到场等候的情况,价格不予调整,且不做候场补偿,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各种不利影响因素。”更正为“本项目报单价,所报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包干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杂费、仓储、 保险费以及各种税费(含增值税等)、自检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有效期直至釆购合同有效期结束,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改报价单价,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现将3.4.4支付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完成送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有效税务发票后15日内,按照实际收方量一性支付全部货款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更正为“中标供应商完成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有效税务发票后15日内,按照实际收方量一性支付全部货款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甘孜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283452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康定公路分局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镇水井九楼德克士十四楼
联系方式:0836-2866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7层706号
联系方式:028-87716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028-87716857
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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