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625-17-01-8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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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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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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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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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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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东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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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 构成 |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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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项目总投资为98314.99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约86443.56万元,勘察费约1314.2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地质钻探)约388.80万元,工程勘察费(地质钻探)每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20.00元/米,工程量约32400米;地形测绘(量)费约436.61万元,地形测绘(量)费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0.17元/平方米,工程量约2568.29万平方米;物探费约488.87万元,物探费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00元/平方米,工程量约488.87万平方米),初步设计费约553.24万元。 (2)东源县仙塘镇、义合镇、灯塔镇、船塘镇等21个乡镇共282个行政村及居委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综合治理,包含新建纳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升级改造、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建设施补充管网及资源化利用等,共新建管网1001.195千米,新建19827座检查井,新建355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升级改造7座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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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勘察部分: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服务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送评审并获得通过,以及完成本项目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勘察服务及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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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总设计服务期限为25天(日历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5天内提交勘察布控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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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费约1314.28万元,初步设计费约553.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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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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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的记录(已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3.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3.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3.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3.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3.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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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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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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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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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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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 月 15 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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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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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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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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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83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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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栋第二十九卡三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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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2-368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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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8836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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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注明:(1)依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一、本项目对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可减免50%的投标保证金。二、本项目可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符合并自愿选择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减免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符合并自愿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享受以上减轻措施。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2)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符合条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齐或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设计方案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 标 人: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62-8882833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62-8831566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 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