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2021年度泗泾镇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5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0/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01103-0193
预算金额7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度泗泾镇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具有省级或直辖市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泗泾镇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03-01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0XS143) 3、预算编号:15-20-9079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泗泾镇服务区域内配合城管中队,实施市容市貌管理、渣土及建筑垃圾管理、商业内街管理、应急联动管理及其它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7、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0元(国库资金:7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最高限价:7468893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11、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12、电话:021-51537688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1-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半年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4)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省级或直辖市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4 16:00:00至2020-11-1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4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24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无线3G或4G上网卡);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提供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0-11-12上午9: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3、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