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票据交易系统开发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票据交易系统开发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 票据交易系统开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须承诺,在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承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8)投标人须承诺,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参考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行贿行为”,本项仅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需具备至少一个票据交易系统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需体现合同名称以及甲乙双方名称),合同内容( 需体现合同金额以及详细货物或服务内容,没有详细列出货物或服务内容的合同应附货物或服务清单)、盖章页(需体现合同日期以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注: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 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的每日的上午9:00~16:00时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内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首次使用该网站的投标人须完成一次性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注册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内容附后),及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 13:30时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1303会议室递交纸质文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 13: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1303会议室
七、 其他
1.根据接入机构需求补充、开发优化功能,包括交易功能、业务流程、交易界面、与接入机构行内接口、与网银的接口等方面的修改。
2.配合票交所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相关优化升级及新增功能,ECDS下线相关的配套改造等。
3.票据交易系统技术需求。
4.管理端功能:与系统新增功能相关的管理端功能以及管理端优化等。
5.需按照运行保障部非功能需求,完成相关系统的设计约束及功能实现。
6. 第三方测试支持、联调测试技术支持(含新一代票据业务模块接入、新接入机构接入、需求相关的联调测试)。
此次采购不大于65人月的中级开发工程师服务。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
我公司作为参加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交易系统开发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不论中标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交易系统开发购买招标文件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集采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广场21楼
招标代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 编:200040
联 系 人:鲍琦、王晋
电 话:86-21-62791919×132、161
传 真:86-21-62791616×132、161
电子信箱:baoqi@shabidding.com、wangjin@sha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