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62023000276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一鸣农牧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18号1栋1单元10楼8号附2号 | 下浮:1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一鸣农牧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蔬菜类 | 绿泉 | 1.叶菜类:肉质鲜嫩,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2.茄果类: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3.瓜类: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4.根菜类: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5.薯芋类: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6.葱蒜类: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7.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9.多年生类: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 10.芽苗类: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必须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最新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投标人应保证菜品新鲜、安全,符合相关规定,蔬菜类应保持色泽正常和新鲜度,利用率≥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配送时每批货物均需提供所供应蔬菜的《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配送的蔬菜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蔬菜来源为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蔬菜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 1(批) | 167,600.00 | 167,600.00 |
1-2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豆制品类 | 和顺琪 | 11.质量满足GB/T 22106-2008 非发酵豆制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 | 1(批) | 34,000.00 | 34,000.00 |
1-3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猪肉类 | 盛大 | 12.产品质量标准符合: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13.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 1(批) | 142,800.00 | 142,800.00 |
1-4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牛、羊肉类 | 邱跃兴升 | 14.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 ★配送时提供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 1(批) | 91,200.00 | 91,200.00 |
1-5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其他肉制品类 | 春源 | ★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 1(批) | 18,000.00 | 18,000.00 |
1-6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生鲜、家禽类 | 立华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配送时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 1(批) | 100,800.00 | 100,800.00 |
1-7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水产品类 | 嘉宸 | 15.水产品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 1(批) | 50,400.00 | 50,400.00 |
1-8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大米 | 张骞汉中香米 | 16.籼米,符合国家规定的GB/T 1354-2018《大米》质量标准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17.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 1(批) | 48,000.00 | 48,000.00 |
1-9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面粉 | 龙凤坝 土富硒五谷面粉 | 18.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T 1355-2021《小麦粉》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 1(批) | 30,000.00 | 30,000.00 |
1-10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鲜切面 | 绿泉 | 19.小麦粉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 20.鲜面条成品应颜色自然,无异味,条状或片状,粗细或厚薄均匀,长短基本一致,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柔软爽口,无肉眼可见杂质。 21.水分含量、酸碱度等适宜。 22.卫生指标及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其他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回收料作为加工原理,严禁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等非食品原理。 | 1(批) | 24,000.00 | 24,000.00 |
1-1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用油 | 百州红菜籽油 | 2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一级菜籽油,执行标准:GB/T 1536-2021《菜籽油》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 1(批) | 30,000.00 | 30,000.00 |
1-12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蛋与蛋制品 | 绿泉 | ★禽蛋须保证无机砷、铅、汞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及最新国家标准执行。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配送时须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蛋须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 1(批) | 25,200.00 | 25,200.00 |
1-13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大宗调料类 | 绿泉 | 24.散装产品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配送前需经采购人认可。 ★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 1(批) | 20,000.00 | 20,000.00 |
1-14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干杂类 | 绿泉 | 25.散装产品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配送前需经采购人认可。 ★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 1(批) | 58,000.00 | 5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玲(采购人代表)、丁成蓉、高琼茹、王其伟、刘家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56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计划备案编号: 51010623210200004587[2023]00993
3.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四段89号中汇国际中心13、14楼
联系方式:028-83318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星巴克旁)16楼1号
联系方式:028-83516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028-83516790
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一鸣农牧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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