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2023年乌山机关大院超市运营权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202305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1-83732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2023年乌山机关大院超市运营权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3055-1
项目名称: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2023年乌山机关大院超市运营权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服务年限
项目规模
投标
保证金
1
1-1
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2023年乌山机关大院超市运营权服务外包
 2年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年度营业额约240万元
48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 日],[每天08:30到12:00,14:3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公司所要报名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邮件至fjhrzb@126.com)本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
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595904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73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1-837326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