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3945.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331122-04-01-164388
预算金额3945.95万元
招标公司缙云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彬0578-3311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养老院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3-331122-04-01-164388,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工程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945.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9.33万元,预备费151.77万元。
2、工程规模: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新建镇洋山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71.2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2栋生活用房、1栋辅助用房、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不包括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设计。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空调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以上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管理的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等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的报批办理服务。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负责对由电力(变配电)等单位实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单独计取)。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电、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实施费,发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9.培训工作范围。交付的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与操作要求:按合理的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要求。对于有上岗证或操作证要求的有关设备的运营使用与操作,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设计资质(1)或(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4、施工负责人:
(1)建筑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投标人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2日
八、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5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1:缙云县民政局
地址:缙云县溪滨北路36号
电话:0578-301692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2: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东方苑3幢
电话:0578-3265073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电话:0578-3311234
联系人:李彬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稿)(1).pdf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养老院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3-331122-04-01-164388,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 工程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945.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9.33万元,预备费151.77万元。
2、工程规模: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新建镇洋山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71.2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2栋生活用房、1栋辅助用房、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不包括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设计。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空调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驻地网(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自来水(总表之前)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以上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管理的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等的办理工作。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的报批办理服务。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6.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负责对由电力(变配电)等单位实施工程的总包管理等(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单独计取)。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作:场地平整(包含用地红线及周边绿化、杆线迁移、施工过程障碍物处理等)、临时砖砌围墙(含竣工后按发包人要求拆除场地现有围墙及新砌临时围墙)、临电、道路开口、红线外至接驳点雨污水管道敷设、雨污水排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办理费及实施费,发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承包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
9.培训工作范围。交付的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与操作要求:按合理的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要求。对于有上岗证或操作证要求的有关设备的运营使用与操作,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或操作证。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设计资质(1)或(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4、施工负责人:
(1)建筑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投标人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2日
八、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5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1:缙云县民政局
地址:缙云县溪滨北路36号
电话:0578-301692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2: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东方苑3幢
电话:0578-3265073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电话:0578-3311234
联系人:李彬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缙云县中心镇养老院建设工程-新建镇养老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稿)(1).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