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处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议标文件

一、报价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议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报价项目。

1.2本议标文件的解释权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

2.1“询价人”系指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报价人”系指响应报价文件要求,向询价人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事业)法人。

3. 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处置项目

3.2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振启路1

3.3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有效期内一年/二年。

4. 报价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询价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询价人无关。所有报价方应当遵守有关报价的法律、法规。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危废处置项目需具有与处置标段相同代码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作的运输单位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突发环境预案、相关运输车辆及司机信息等。(均在有限期内);工业垃圾处置标段投标方需具有营业执照、环评、与焚烧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运输资质等相关资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期内需要修改环评、安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较长时间无法满足我司危废、固废正常处置的。

 

2.报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名;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报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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