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河砂、碎石、粉煤灰、白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sj03-wz-2023-0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超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谢东辉17862911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河砂、碎石、粉煤灰、白灰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03-WZ-2023-097
1. 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集采条件的河砂、碎石、粉煤灰、白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我国西部陕西省宝鸡市境内,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东起宝鸡市眉县青化村,与老310国道西安段相接。三分部施工段落为K61+200-K66+000、K90+837.5-K96+887两段,线路总长度10.8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路标准,设计时速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25m,分离式路基2*12.75m,其中与项目起点衔接的周至段310国道、与终点衔接的310国道均为二级路标准,双向双车道,设计时速60km/h,起终点通过设置渐变段与既有国道实现路基宽度的平顺过度。
工程范围:工段落为K61+200-K66+000、K90+837.5-K96+887两段,线路总长度10.8km。桥梁8座/2772m其中特大桥1座,三分部暂定负责施工该特大桥K90+837.5-K91+681段(跨宝成铁路80m转体桥往小里程500m),计884m。大桥5座/1800m,中桥2座128m;路基8段/3.28km;涵洞6座。
3. 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 合格的报价人
4.1中粗砂、碎石、白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河砂、碎石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白灰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4.2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生产I、II级粉煤灰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报价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非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9日下午18点,将下列报名资料①②③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28652155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价人单位简称+ZTSSJ03-WZ-2023-097+包件号”;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报价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①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
购买采购文件和报价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账 号:2636100104000529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渭滨区支行营业部
联行号:103793036014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采购编号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2)。
本次竞争谈判采购仅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1日内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竞争谈判采购一包一投。所有报价人均应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
5.3 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组织发售,售价详见采购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 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陕西省宝鸡西高速收费站车友通汽车检测院内)会议室。
6.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
6.4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6.5谈判地点:同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
8. 现场勘察
本次竞谈采购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勘察。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详细地址:陕西省宝鸡西高速收费站车友通汽车检测院内
联 系 人:孙超
电 话:15804941585
邮 箱:763311324@qq.com
9.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2999号1317室
邮 箱:128652155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谢东辉17862911555(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采购文件申请表
采购文件申请表
采购编号:ZTSSJ03-WZ-2023-097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采购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
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河砂、碎石、粉煤灰、白灰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03-WZ-2023-097
1. 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集采条件的河砂、碎石、粉煤灰、白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我国西部陕西省宝鸡市境内,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东起宝鸡市眉县青化村,与老310国道西安段相接。三分部施工段落为K61+200-K66+000、K90+837.5-K96+887两段,线路总长度10.8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路标准,设计时速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25m,分离式路基2*12.75m,其中与项目起点衔接的周至段310国道、与终点衔接的310国道均为二级路标准,双向双车道,设计时速60km/h,起终点通过设置渐变段与既有国道实现路基宽度的平顺过度。
工程范围:工段落为K61+200-K66+000、K90+837.5-K96+887两段,线路总长度10.8km。桥梁8座/2772m其中特大桥1座,三分部暂定负责施工该特大桥K90+837.5-K91+681段(跨宝成铁路80m转体桥往小里程500m),计884m。大桥5座/1800m,中桥2座128m;路基8段/3.28km;涵洞6座。
3. 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 合格的报价人
4.1中粗砂、碎石、白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河砂、碎石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白灰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4.2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生产I、II级粉煤灰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报价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非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9日下午18点,将下列报名资料①②③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28652155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价人单位简称+ZTSSJ03-WZ-2023-097+包件号”;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报价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①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
购买采购文件和报价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账 号:2636100104000529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渭滨区支行营业部
联行号:103793036014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采购编号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2)。
本次竞争谈判采购仅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1日内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竞争谈判采购一包一投。所有报价人均应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
5.3 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组织发售,售价详见采购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 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陕西省宝鸡西高速收费站车友通汽车检测院内)会议室。
6.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
6.4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6.5谈判地点:同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
8. 现场勘察
本次竞谈采购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勘察。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详细地址:陕西省宝鸡西高速收费站车友通汽车检测院内
联 系 人:孙超
电 话:15804941585
邮 箱:763311324@qq.com
9.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2999号1317室
邮 箱:128652155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谢东辉17862911555(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采购人 | 交货时间 | 报价保证金 (万元) |
1 | HS-01 | 河砂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吨 | 65000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1 |
2 | HS-02 | 河砂 | 吨 | 65000 | 500 | 1 | |||
3 | SS-01 | 碎石2-4 | 吨 | 13500 | 500 | 1 | |||
4 | 碎石5-10 | 吨 | 17500 | ||||||
5 | 碎石10-20 | 吨 | 47500 | ||||||
6 | 碎石16-31.5 | 吨 | 12000 | ||||||
7 | SS-02 | 碎石2-4 | 吨 | 13500 | 500 | 1 | |||
8 | 碎石5-10 | 吨 | 17500 | ||||||
9 | 碎石10-20 | 吨 | 47500 | ||||||
10 | 碎石16-31.5 | 吨 | 12000 | ||||||
11 | FMH-01 | 粉煤灰II级 | 吨 | 12000 | 500 | 1 | |||
12 | 粉煤灰I级 | 吨 | 2000 | ||||||
13 | BH-01 | 白灰 | 吨 | 40000 | 500 | 1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采购文件申请表
采购文件申请表
采购编号:ZTSSJ03-WZ-2023-097
采购项目名称 | |||
报价人名称 | |||
报价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报价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申请报价包件及说明: | |||
***项目经理部: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采购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采购公告对报价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采购编号的上述申请采购包件号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名,特此申请。本报价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采购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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