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85.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JZ-20230415000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诚立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415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1 —— 2026-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长沙县黄花镇中心广场67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服务范围: (1)医院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卫生,含大门前(三包范围)、医院前后坪、下水沟(综合楼与医院后坪之间、食堂后面、食堂前坪与街道门面之间的下水沟)、各楼栋屋顶、职工宿舍区、食堂外围等;垃圾清运及公共厕所卫生,医院空调内简单网清洗工作等。 (2)门诊、住院1—6楼、行政办公楼、CT楼、会议室、临床科室所有清洁卫生工作;负责简单的下水道疏通、污水处理。 (3)负责所有清洁消毒卫生材料(消毒液、洗衣粉、清洁剂、垃圾桶、垃圾袋、扫把、拖把等)费用。 (4)医院科室的标本送检。 3.3.2服务的内容 (1)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服务及维修养护; (2)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巡视、维护; (3)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服务; (4)物业服务区域的日常安全保卫、巡查和门卫值守服务; (5)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账务服务; (6)医院医疗、生活垃圾的收集整理; (7)医院住院区、办公区、门诊、楼梯走道的清洁卫生、医院病室及治疗室内卫生; (8)所有室外卫生,室外雨水沟清扫、明沟、暗沟疏通、下水道疏通等; (9)医院水电、门窗、线路的维修维护 (10)其他突发事件(火灾、偷窃、斗殴、赌博等)的处理; (11)医院临时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诚立环境管理有限公司:00700101010000027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标准 (1)所有外围清扫干净,无任何白色垃圾、明显污迹、无烟头垃圾;房屋前后所有水沟内没有垃圾积存;所有宣传栏等标牌经常擦拭,没有灰尘,生活区垃圾每天清运。(按照6S标准保持常态化) (2)所有大门、房门、窗户玻璃等每月由专人清洁干净并保持清洁状态。 (3)所有科室、病房,地板等拖擦干净现本色,无杂物、渣屑、灰尘、无蜘蛛网,楼梯扶手及家具上下没有灰尘;垃圾清送及时。 (4)所有消防箱、宣传栏等清洁无尘,垃圾桶清洗干净。消防设施维保巡查、消防值班等24小时值守、登记; (5)所有厕所地面、便池、水池等清洗干净、无污垢,无积淀物,无异味。 (6)会议室保持干净,会议前后马上对其进行清洁打扫并保持清洁。 (7)病房管理要求: ①保持病室整洁,病房、走廊每日定时打扫,每隔2小时巡视,走道、大厅随脏随扫,保持清洁无污垢、无积尘、无渣屑,天花板无蜘蛛网,床头柜、凳、窗台、门等每日清洁一次,墙壁每半月抹洗1次,每月彻底冲洗1次,保持清洁状态,负责医师、护士办公室地面及墙壁卫生。 ②病人出院后及时做好终末卫生、消毒处理。 ③保证早上、中午、晚间各清扫地面1次以上,在早中晚清扫之间定期巡查各楼层卫生,做到随脏随扫,确保所有公共区域全天干净整洁。 (8)每月要求在原有工作人员基础上能增派临时人员、增添先进工具组织一次全院性彻底大扫除工作。 (9)汽车,摩托车按要求管理、指挥有序摆放,保证厅堂过道内无车辆停放,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10)负责医院临时性工作安排及突发事件调配与处理。 (11)保洁与保安要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 (1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做好二次分类。保证小蓝屋的可回收垃圾分区域摆放整齐,所有可回收垃圾由医院统一处置,不能私自买卖。 (13)有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扫码、装箱、转运;并确保医疗暂存间的工作按要求处置,做好各类登记与消毒;专人休息或遇特殊情况不在时要有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正常运转。 (14)屋顶每月清扫一次,确保屋面无淤泥、垃圾,天沟无堵塞。 (15)保安24小时执勤,确保医院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每日安全巡查登记、污水处理登记。参与应急救援,配合医院完成各项突发事件。 (16)参与医院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置,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级火灾的灭火方式,在发生火情确保三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17)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及时劝导、引导。 (18)所有服务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处理科室突发情况。 (19)水电、保洁、保安等人员服从医院其他调度工作安排,随叫随到。 (20)除四害、配合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创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等有关项目)。 5.2.2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乙方根据医院物业特点,人员上的安排要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年龄要求: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 (4)乙方的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电工、安保、工程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 (5)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6)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有台账记录。 (7)甲方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每月考核时,供应商应派项目主管参加,采购人的物业管理监督小组2人以上人员参加,双方认定检查结果。 (8)乙方员工餐饮自理。 (9)乙方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乙方需了解医院物业运行,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医疗垃圾收集扫描装箱及相关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人每月按《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物业考核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高于90分(含90分)全额付款;考核总分低于90分,每少1分,处罚成交供应商当月物业管理费1%。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月度考核低于80分,属于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第一次给予2000元违约处罚,第二次给予5000元违约处罚,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长沙县黄花镇卫生院物业考核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经营,承担项目人员的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等费用,自行安排住宿; 2、乙方承担从事物业服务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和责任; 3、甲方不负责物业公司员式的调休,即各岗位轮休由物业公司协调人员补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耗材、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如合同期内甲方遇新院搬迁,合同将自动终止。 7.5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