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聘海口江东新区 JDWH-04-B11、JDWH-04-B13地块征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承接海口江东新区JDWH-04-B11、DWH-04-B13地块征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取方式选择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海口江东新区JDWH-04-B11、DWH-04-B13地块征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基本情况:海口江东新区JDWH-04-B11、JDWH-04-B13地块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48565.88平方米(约合72.85亩),其中:国有土地60.79亩、集体土地12.06亩,拟征收集体土地部分涉及占用耕地0.55亩。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8040.04平方米(约合12.06亩, 其中农用地0.55亩、建设用地11.51亩),属于灵山镇新市村委会儒翠南、儒翠北村民小组,东头村委会拾桂一、二、三村民小组,新琼村委会田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三、工作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四、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五、评估内容:对海口江东新区JDWH-04-B11、JDWH-04-B13地块征用土地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备案等工作。
六、参加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和评审资质;
4.具有征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良好业绩和工作经验(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5.报名参加选聘服务机构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七、相关要求:
1.中选的评估机构应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单位相关规定,不得向外泄露调查、评估、评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风险调查、评估、评审、备案等工作。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灵南二路美兰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二楼。
九、逾期未报名的将不予考虑。
十、成交原则: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选聘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选聘公告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选聘单位:美兰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369101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灵南二路美兰区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二楼。